用這篇借問一下
目前台灣好像沒有針對洋將部份
有特別的規定
只有把之前的尼洛條款改掉
如果洋將部份也可以有個規定
例如在台灣待滿三年或四年五年
以後不佔洋將缺
這樣有辦法讓洋將留久一點嗎
日職不是可以這樣 之前許銘傑就有拿到了不是嗎??
不過細數過往的洋將
能再台灣打到三年的也不多了
更別說五年以上
應該只有勇壯吧
※ 引述《trilove ()》之銘言:
: 以前都沒有FA確切實行 直到兄弟開啟了第一槍
: 現在大家都知道了 原來買球員比選年輕人速成多了
: 選兩個強打者補齊打線 有良好保護 連自家球員都狂升級
: 年輕人還要養但明星不用啊
: 這樣想速成的球隊會不會就賭一把 從此開啟大FA時代
: 這對中職未來發展很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