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enfu35 (廣平å›)
2016-05-22 00:36:20http://headlines.yahoo.co.jp/hl?a=20160520-00000088-mai-soci
2010年8月,一名30多歲的女子與丈夫、小孩在札幌巨蛋一壘側內野看球時,
被一顆平飛界外球打到臉,導致顏面骨折、右眼失明,
於是向火腿球團、札幌巨蛋營運者及札幌市政府(札幌巨蛋所有權人)提告求償。
去年三月,札幌地院一審判決認為球場安全有問題,
命令球團、營運者及市府需賠償共約4200萬日圓(約合台幣1247萬元)。
被告不服,向札幌高院上訴。
本案在5/21二審宣判,球團需單獨賠償約3357萬日圓(約合台幣997萬元),
營運者及市府無需賠償。
審判長在解說判決時表示,
札幌巨蛋的設備及界外球防護對於一般觀眾是OK的,
但人的注意力有限,所以沒注意而被界外球打到也不能全怪觀眾自己不注意;
另一方面,既然原告坐的地方比較危險,而她的棒球知識不夠,
球團對她的安全防護又不夠周到,所以有賠償責任。
(她是因為孩子接受球團招待進場看球,而以保護者身分進場,
本身的棒球知識應該相當有限。)
不過她自己不注意而被球打到,自身也要負兩成的責任,
所以判決賠償金減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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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以上是我對這篇新聞的理解。若有錯誤,敬請指正、小力點鞭。
B.所以我的建議是:
1.看球時請帶棒球或壘球手套,作為基本防護,即使是坐在內野護網下也一樣。
2.投打對決時和活球狀態下,請務必專心看球,即使聊天也要謹慎。
作者:
jomon817 (Jomon)
2016-05-22 00:40:00所以家長要洗白了?
作者:
Yenfu35 (廣平å›)
2016-05-22 00:44:00回二、三樓,我貼這篇時沒有聯想到剛才釣蝦送球那件。
作者:
nobeldd (情緒上的完人)
2016-05-22 00:47:00這我一定吉
但是送球那種拋物線,甚至還怪送球過去怕別的球迷撞自己小孩我想不出來到底要護航這位家長哪一點
作者:
cweilun (lunlun)
2016-05-22 00:51:00這種人拜託滾出棒球場 借外球自己注意不是基本的?氣到介打錯QQ界... 感覺會被做成簽名檔
作者:
OAzenO (すごいにゃ~)
2016-05-22 00:57:00也就是說球團球場對觀眾是無過失責任 即使無過失也要負責
作者:
WSzc (WSzc)
2016-05-22 01:00:00這個要看影片才能判斷是不是安全措施不足
作者:
OAzenO (すごいにゃ~)
2016-05-22 01:03:00判決意思就是安全措施對一般觀眾沒問題 不巧這位不屬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