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owyo (光子郎)》之銘言:
: 曹的故事很簡單啊
: 就像他本來在一家小公司C工作 因為犯了錯
: (例如接受競爭對手性招待涉嫌洩漏機密之類) 也被告但是不起訴
: 被開除 後來有另外一家大公司M要請他去工作 C就去跟M說 這個人道德有問題 不要錄
用?
原文刪ㄧ些掉,我覺得曹的案子你拿公司來舉例根本就是錯的,因為公司其實很看重員工
的品性,尤其是越大的公司越是如此,在你離職選擇另ㄧ家公司面試時,公司內部大多都
會打電話回你的前公司,問你的ㄧ些狀況,這跟MLB問中華職棒曹的狀況是ㄧ樣的
但差別就差在,大公司聽到這員工品德有問題,管你前公司內部爛還怎樣,絕對不會用你
,找你來掏空資產還是做假帳啊,就像很多更生人,出獄之後找工作也是連連碰壁ㄧ樣,
所以我覺得不能拿這個例子來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