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運動場上的運動傷害很難告的成,
當然「故意」致人受傷,
理論上會成立傷害罪,
但是只要當事人矢口否認就沒輒啦,
而且刑法上必須要有充分證據,才足以斷定成立犯罪,
職業運動競技本來就有任何可能和風險,
檢察官、法官根本無法從影像去認定球員有傷人的故意,
就像去年K. Love被塞隊球員拉斷手臂,
球員也一直說對方是故意的,
但最後也不了了之。
https://goo.gl/ddR9Ra
這篇漫畫和連結的文章就有詳細的解說了。
(FB連結)
※ 引述《wegoWU (我愛小瑜 小瑜愛我)》之銘言:
: 這次真的太超過了!!! 跑壘就跑壘還把別人弄受傷
: 好奇問一下懂法律的鄉民
: 這有辦法吉嗎? 謝謝
: 補充: 林琨笙上次事件FB發文
: 今天的跑壘絕對不是故意撞對方選手的!!
: 當我在跑壘的時候,他站在我的跑壘線上,我如果沒撞上去反而我自己受傷!!
: 我只是保護我自己,絕對沒有故意傷害對方選手!!
: 捕手在本壘被衝撞的時候,你們會覺得他故意的嗎??
: 當場我也跟學長陳江和說不好意思,不是故意撞他的,他也知道因為隊友傳歪導致他在
: 我的跑壘線上!!
: 其他就給大家評論了!!
: 謝謝大家關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