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選秀權是否能交易或其他運用?

作者: lovemeteor (pieapple)   2016-06-22 18:42:49
※ 引述《cdpicker (陽光、沙灘、比司吉)》之銘言:
: 以美國NBA為例,選秀權可以拿去交易,加價換更高的選秀順位,或是搭配做為交換
: 球員使用,讓選秀籤更有價值,在球隊重建或陣容打造上有更多的變化。
: 中職目前只有四隊,還有一隊已經喊要賣了,選秀籤的重要性不像NBA(30隻隊伍)
: 價值差異太大,不知中職的選秀權能否交易呢? 或是選進來的新人可以馬上打包交易?
: 以克里夫蘭騎士隊為例。狀元籤簽下Wiggins,馬上打包去交易灰狼的Kevin Love
: 如果中職能這樣運用的話,義大不用擔心預算問題而不選即戰力的好球員,即使面臨
: 轉賣,可以選進來後,把球員交易出去換球員+現金回來,這樣市場上應該比較活絡
: 對球團的運作上應該有比較多的空間,選秀權的運用是否有受到規章限制或保障
: 還請瞭解的版友解惑了。
三年多前的新聞當個參考0.0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sports/20121228/34735130/
蘋果知識家
義大犀牛副領隊張哲欽昨天拋出選秀權利能否當成交易籌碼的議題。
根據中華聯盟規章選手交易辦法第10條,交易標的得包括「未來1年內之新人選秀權第1輪
及第2輪順位」。選秀權當成交易籌碼,在國外職業運動很普遍,但中華職棒史無前例。
張哲欽昨天在閒聊中天外飛來一筆,「象隊若真的想要陳鴻文,我們能不能先選後,馬上
交易,或是直接將選秀權交易給象隊,讓象隊同時擁有第1及第2順位。」只是象隊交易的
代價,張哲欽開玩笑回答:「恰恰(彭政閔)。」
作者: damo45012 (麤仔)   2016-06-22 18:49:00
還好沒有真的換到彭政閔
作者: MrChief (超幾樸賽亞人)   2016-06-22 19:01:00
小吉刀+妙蛙....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