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接手義大犀牛案明討論 4家有2家銀行

作者: IEhacker (《ID暱稱》)   2016-06-29 02:22:50
※ 引述《oftisa (oo)》之銘言:
: 既然有四家企業有興趣,為什麼非要等到義大想賣了才出面
: 早點表態的話早就有六球團了
: 不管義大要不要賣,現在這種狀況已經可以組成六球團的聯盟了,甚至八球團都沒問題
其他的企業當然不會這麼早表態,
簡單一個問題:
如果你表態要組職棒隊,那你是第幾隊?
如果是以往4隊都沒有要出售的情況,
那新進入者就是第5隊囉?
這種情況企業的吸引力就比較低了
但現在狀況不同,
是本來的4隊中有1隊要出售,
所以這時候去表態收購,
依然還是4隊, 你就是第4隊啊!
簡單說,
就是因為商業考量,
這些企業願意當第4隊, 不願當第5隊, 更不願當第6隊
作者: omanorboyo (omanorboyo)   2016-06-29 02:24:00
5隊.6隊想賣沒人買 第四隊想賣 政府死都會逼一個來接
作者: nctufish (暫 別 校 園)   2016-06-29 02:24:00
要讓人願意養第五隊一訂要有足夠誘因
作者: omanorboyo (omanorboyo)   2016-06-29 02:25:00
就算趕鴨子上架也要撐到政黨輪替 換人接炸彈
作者: denhhy (santhigh)   2016-06-29 02:25:00
分屍是目前最可行方法...
作者: starchiang (有你們真好)   2016-06-29 02:28:00
分屍會得罪所有球迷,別鬧了
作者: ck6a83 (河馬-西波)   2016-06-29 02:33:00
要分四隊都分戰力比較平均
作者: royhong (藍天愛大海)   2016-06-29 02:42:00
ck大說的也許最好,但不可行,沒賣球隊的企業,球員就是球隊花錢簽來的資產,補貼球員方式還可以再談,但要全部打散不太可能。但義大不同,義大目的是回收成本,怎麼回收我想義大不會有意見,越多越好。
作者: ck6a83 (河馬-西波)   2016-06-29 02:44:00
義大有達到目的就好,球迷球員就罷了反正你球員只是資產,你球迷不多也燒不起來,根本天賜良機
作者: smithyu (鬍子大叔)   2016-06-29 03:03:00
其他三隊不一起被人分屍[共體時艱]那就解散抱著一起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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