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C-中職》規章修改 自由球員、球員登錄有這些新變革...
2016/06/29 20:53
自由時報
〔體育中心/綜合報導〕中職今(29)日召開常務理事與球團代表會議,會議中討論到
義大球團轉賣事宜以及部分規章修正,其中包括自由球員、球員登錄等相關規範都有新的
變革。
除了討論義大球團轉賣事宜,會議也將部分規章進行修改。
本次球團代表會議決議事項內容摘要如下:
一、加快比賽節奏規定:
1、新增3項有關擊球員規定—
擊球員完成打擊前除符合規定情形外,必須至少一腳保持在擊球區內、亦不得離開本壘
圓形區域、獲保送時應至一壘後再將護具交與球僮等三項規定,以加速比賽之進行。
(本季下半季為宣導適應期,明年球季開始正式執行規定。)
2、未來有關加快比賽節奏規定,將於二軍先行實施,以令球員養成習慣。
二、註冊球員人數限制:
最低註冊球員人數由目前規定之39人修改至46人,以符合各球團現階段已積極補強之戰力
。
三、自由球員制度:
經充分討論後,確認達成修改部分如下:
◎符合資格年限—
1、維持年資滿9年取得自由球員資格規定。
2、增訂大學就讀滿4年以上者,當年資滿8年後可取得自由球員資格,並於2017年季後開始
適用(含現役球員)。
◎補償方式選擇權—
補償方式由原球團經審視新球團所提出25人保護名單外之選手名單後決定。
◎國外球團轉隊費—
1、對於行使旅外球員之選手,外國球團不受轉隊費規定限制,由原球團與外國球團直接
接觸。
2、對於行使自由球員之選手,外國球團必須支付之轉隊費與規定相同,並僅限以轉隊費
進行補償。
四、仲裁制度:
儘速補足聯盟仲裁委員規定人數,並由會長選定其中1位仲裁委員為退役之球員或教練出身
者。聯盟並將強化內部規範。
五、季後宣告契約保留球員:
為有利球團戰力補強及增加球員流動性,並兼具考量選手生涯規畫之意義,實施季後宣告
保留球員制度。
1、球團提出日期─11月30日
2、保留球員人數限制─60人
3、聯盟公告日期─12月2日
4、 本季開始實施
為配合本制度之實施,聯盟將於季後辦理戰力外選手暨外籍選手測試會。
六、季中選手註冊:
制定自由契約球員之身分,並放寬自由契約球員註冊期限至8月31日。
本規定於明年球季起適用。
七、外籍球員註冊、登錄及上場規定:
明年球季之規定於下次會議決議。(目前規定:註冊3人-登錄3人-同時上場2人)
八、建立球探入場規定及管理辦法:
相關規定及入場證件由聯盟統一規畫與製作。
http://sports.ltn.com.tw/news/breakingnews/1746210
PS:難得開始正視選手問題,很多規章跟國外比起來已經落後很多,現在做修改對各球團
與球員是有利的,希望未來制度能越來越人性化,希望台灣棒球越來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