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中職版規則五?

作者: happylcc (ShitMaN)   2016-06-30 00:00:26
※ 引述《hugh509 ((0_ 0))》之銘言:
: 註冊60人上限這部分
: 我個人、主觀、不專業的意見是覺得問題不大
: 日、韓也是有上限,但人家都養超過上限
: 而中職嘛...這兩年註冊人數其實有往上攀升
: 27歲草創中,沒關係
: 不過特別感興趣的是底下這條
: ==============================
: 季後宣告契約保留球員:為有利球團戰力補強及增加球員流動性,並兼具考量選手生涯規
: 畫之意義,實施季後宣告保留球員制度。
: 1、球團提出日期─11月30日
: 2、保留球員人數限制─60人
: 3、聯盟公告日期─12月2日
: 4、 本季開始實施
: 為配合本制度之實施,聯盟將於季後辦理戰力外選手暨外籍選手測試會。
: ==============================
: 中職版規則五?
: 保護名單60人,註冊上限60人
: 保護名單人數=註冊名單上限
: 講這麼好聽增加流動性...
小弟不才~~
有兩個疑問想問各位板上大大~~
第1個疑問是若有球員簽複數年約結果受傷~~
明年已確認報銷~~
原球團不認為選手可以恢復身手決定認賠殺出(移出60人保護名單)~~
那球員的複數合約保障消失了嗎?還是由新球團接手?
亦或是原球團要付一筆買斷金再由新球團重新談薪??
第2個疑問是若有球員不爽球團想離開但年資尚未滿8/9年~~
球員是否可以藉著提早放話死都不和球團簽約~~
導致球團不想浪費60人保護名單~~
而球員就得到自由球員資格了?!
作者: ultratimes   2016-06-30 00:02:00
中職的複數年是可以賴皮的,又不是沒前例
作者: Tads   2016-06-30 00:04:00
不爽簽想跳槽 也要有母球團給離隊證明書才能跳
作者: good5755 (竹子)   2016-06-30 00:04:00
1.等於原球團釋出 錢照付 新球團簽新約
作者: daniel0203   2016-06-30 00:04:00
球團要認賠 那就付錢阿 不然就是合約沒定好
作者: Tads   2016-06-30 00:05:00
只能到業餘流浪去了
作者: good5755 (竹子)   2016-06-30 00:05:00
2.談約不成是走新資仲裁 跟保護名單無關
作者: rpm2500 (300yards)   2016-06-30 00:20:00
我喵給過買斷複數年還讓他去別隊的不是?大概就是這個樣子吧!
作者: reggieailis (ㄍㄠˊ)   2016-06-30 01:56:00
就要買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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