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中職是否該設立薪資上限和豪華稅?

作者: kyle5241 (kyle)   2016-07-02 12:07:19
※ 引述《going1017 (帥哥臉)》之銘言:
: 中職漸漸回溫 好現象
: 球員薪資也越來越高 一切都是正向發展
: 但為了避免四隊薪資和戰力平衡
: 是不是該作一些改變了啊?
: 像是設立薪資上限 避免無限錢鬥
: 一些比較弱勢的財團吃虧
: 到時候沒留下球員 球迷也不高興
: 還有豪華稅制度
: 若球團總薪資超越了某個額度
: 就得繳豪華稅給那些較薪資結構弱小的球團
: 否則會淪為錢鬥 你出價我也出價
: 最後有些球團資本無法負荷 就拱手專賣
: 豈不是惡性循環嗎?
: 設立薪資障礙和豪華稅又可以考驗球團的智慧
: 還有鬥智鬥腦力的交易手腕
: 也是一門賣點(例如現在NBA的自由市場)
: 大家不覺得嗎?
不如設一個二軍的薪資下限
比如說1000萬之類的
低於薪資下限者
要把錢繳給聯盟來補齊薪資
另外設25人名單
名單內最低薪資15萬
40人名單
名單內最低薪資10萬
60人 名單
名單內最低薪資5萬
名單如果沒有填滿 未填滿的名額要繳錢給聯盟
40人名單內可以上一軍
名單間的移動有次數限制
超過的話別隊就可以撿走
但是可以花錢買次數
作者: qwert1122 (松板就是強)   2016-07-02 12:08:00
不公佈薪水 你怎知道要不要繳?
作者: Tads   2016-07-02 12:09:00
以二軍的品質 不考慮先設一軍的?
作者: DFTT (不要餵食巨魔)   2016-07-02 12:12:00
中職應該強制球隊公布營收數據及財報 再來看薪資合不合理
作者: Tads   2016-07-02 12:14:00
權力大部分都在球團手上 會給你看才見鬼了
作者: DFTT (不要餵食巨魔)   2016-07-02 12:14:00
北美四大沒公布財報 不過會公布總營收 然後再根據勞資協議的內容訂立的營收幾%以上應該作為球員工資
作者: apenguin (追著球球跑呀跑)   2016-07-02 12:15:00
吱吱一定反對乞討野球 你還想要他付錢??
作者: JoeGibsonJr (喬・吉普森・二世)   2016-07-02 13:33:00
設立 某隊到時候連首輪都不敢公布簽約金
作者: ice0101001 (夢如風)   2016-07-02 16:05:00
你先把錢拿出來啊?
作者: evilgenius   2016-07-02 16:29:00
你這是要逼吱吱轉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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