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DDKDD (KDD)
2016-08-10 14:32:21我不確定能不能回
不適當請告知我會刪文
: 3.無意義文:無意義文的認定將提高標準,包含利用標題產生一系列的系列文
:
: 不論內容是否充實,從第二篇開始都直接引用B-2水桶15日。
:
: 而情況未改善的話,板主公告明令發文後會開始以退文處分之
:
: 附註:B-2內的棒次文修正為類棒次文,也就是與棒次文類似的先發文、守位文等...
:
:
這邊定義不是很清楚
事實上有可能是一個有意義的主題文
會造成大眾熱烈的討論
然後變成一連串的系列文
這種禁止就很怪
而且可能會出現一種情況是
第一篇寫得不錯
第二篇提出的討論也有意義
但第三篇之後歪風了
結果第二篇作者莫名其妙被禁言
我知道板務有自己的考量
但作法上是不是能再調整一些
例如:
先公告後 再發同性質系列文就直接退文
公告前的文章則依B-2或其他更適板規去處理?!
麻煩參考一下!!
:
: 7. 之後會一併申請棒球檢舉板,等開板後一律只處理板上的檢舉文。
:
: 其餘管道(寄信、水球、公告底下推文等方式)一律不接受。
:
: 一個案件成立的情況為單一板主受理或三位板主皆認為未達標準不受理。
:
: 會於七天追溯期內完成一個案件的審核
檢舉管道的確站規不限制
但建議能提供匿名管道
不然大家檢舉意願會降低(沒人想得罪人啦)
作者:
liunwaiqoo (角頭幫小弟-超愛蔣智賢^^)
2016-08-10 14:35:00如果剛好3位板主都不在沒人發公告終止系列文的亂象,是不是整個板都被鬧翻了?只靠公告來遏止亂象根本不可能所以你不要跟風故意用很類似的標題去PO系列文就好了要做到這點根本不難
作者:
Chia2323 (Chia2323)
2016-08-10 14:42:00可以回公告? 你刪給我看
作者:
KDDKDD (KDD)
2016-08-10 14:42:00發文者當下不會知道 什麼文章會變成系列文呀= =
作者:
liunwaiqoo (角頭幫小弟-超愛蔣智賢^^)
2016-08-10 14:43:00怎麼可能不會知道= = 第2篇故意用很類似的標題去PO文的就是系列文呀= = 他怎麼會不知道請你告訴我= =
會想認真回系列廢文 你騙我的吧 說說哪個系列你有興趣
作者:
KDDKDD (KDD)
2016-08-10 14:43:00如果今天這條文能處理廢文者 我當然贊成 但這條文有漏洞可能也會處理到認真寫文章的人 這在定義上就得妥善修定了
作者:
liunwaiqoo (角頭幫小弟-超愛蔣智賢^^)
2016-08-10 14:44:00你的邏輯根本有問題= =,連系列文的定義你都不清楚....
作者:
SungHyun (高雄李鐘碩)
2016-08-10 14:45:00簡單說就是板主自由心證的Range又變更大了這個板就是這樣 沒有一個明確標準 一堆自由心證版規
作者:
ss36 (咪降)
2016-08-10 14:46:00我倒認同K大的疑慮 第二篇的PO文者搞不好是認真回文的阿
作者:
SungHyun (高雄李鐘碩)
2016-08-10 14:46:00我很久以前就在版務建議過 就是沒人想好好解決
作者:
liunwaiqoo (角頭幫小弟-超愛蔣智賢^^)
2016-08-10 14:46:00那第3篇、第4篇PO系列文的人也可說我是很認真想討論呀
作者:
SungHyun (高雄李鐘碩)
2016-08-10 14:47:00才會發生很多無名ID發廢文沒事 有識別度的ID發一兩篇就被水桶的雙重標準
問題一直都不是在板規 而是在人啊一樣的板規 凱莉在的時候怎麼就比較沒人吵?
作者:
liunwaiqoo (角頭幫小弟-超愛蔣智賢^^)
2016-08-10 14:47:00你很認真想討論每個話題一定要在這麼短的間隔時間用這
作者:
liunwaiqoo (角頭幫小弟-超愛蔣智賢^^)
2016-08-10 14:48:00麼類似的標題來PO文討論嗎?你換一下標題的格式不行?
作者:
SungHyun (高雄李鐘碩)
2016-08-10 14:48:00凱莉明明就是認真又中立 我被她桶最多次 但每次我都覺得很甘心反觀其他某些板主 我曾經發了進場心得文 居然被刪掉 原因還是「心得關棒球板什麼事」太厲害了 進場心得不關棒球板的事 那還有什麼才關棒球板的事??
那為什麼吱吱的進場心得就可以 標準兩套 是這樣嗎?
作者:
KDDKDD (KDD)
2016-08-10 14:50:00我的重點一直是應該以文章實質內容是否違反板規沒人知道回覆的文章會不會變成系列文 系列文一直也沒有
作者:
liunwaiqoo (角頭幫小弟-超愛蔣智賢^^)
2016-08-10 14:51:00你在間隔很短的時間內用很類似的標題就是會造成系列文條件就這麼單純很難理解嗎?
作者:
KDDKDD (KDD)
2016-08-10 14:52:00完善定義 這條文有很大修訂空間
作者:
liunwaiqoo (角頭幫小弟-超愛蔣智賢^^)
2016-08-10 14:56:00像現在下面那篇,我現在立刻再來PO一篇"周磊換申皓偉可行嗎?"的文,內文打很多字表現出我很想認真討論的態度
作者:
liunwaiqoo (角頭幫小弟-超愛蔣智賢^^)
2016-08-10 14:57:00你覺得這是不是系列文?會不會又有人開始跟風開始亂了?
規則不可能完善 一定有人鑽漏洞 從嚴認定省的一堆廢文
作者:
liunwaiqoo (角頭幫小弟-超愛蔣智賢^^)
2016-08-10 15:01:00判定系列文的標準並不是內文豐富與否?而是你是不是在短時間內故意用很類似的標題來PO文 懂?
作者:
Isveia (non-exist)
2016-08-10 15:01:00wangsanmin大正解。多打幾個字就可以理直氣壯說自己很認真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6-08-10 15:02:00類似無意義文.....
作者:
Isveia (non-exist)
2016-08-10 15:02:00討論,這樣系列文根本抓不完。從嚴才是正確的。另外知道SH發文推文風格的就知道他永遠不會中肯。靠反串紅的人物他不是第一個也不是最後一個,別以為他說兩句還像話推文就認為他中肯。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6-08-10 15:03:00重點是 同性質 而非無意義 無意義是因為明顯到完全廢文或是多打字包裝 重點還是 多連發系列文 經告知後
作者:
combro40 (combro40)
2016-08-10 15:04:00是覺得不用鑽漏洞啦 大家都在板上這麼久了 是不是無意義文一看就知道了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6-08-10 15:04:00還發 其他人也有閱讀非系列文的自由
作者:
Isveia (non-exist)
2016-08-10 15:05:00像下面那篇許基宏換洪聖欽很明顯就是系列文起手式,如果板規沒修訂,你可以用任何一個中職球員姓名去替代許基宏跟洪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6-08-10 15:06:00而且就算是有意義 系列文多半也有個版文的現象
作者:
Isveia (non-exist)
2016-08-10 15:06:00聖欽,這樣你認為其他想看文的使用者還能好好看文章嗎?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6-08-10 15:07:00有無意義可能個人心得 但管理者說不能發類似個版文
作者:
SungHyun (高雄李鐘碩)
2016-08-10 15:07:00一起頭就說人反串 這就是帶風向起手式 我一個12年老象迷
作者:
liunwaiqoo (角頭幫小弟-超愛蔣智賢^^)
2016-08-10 15:07:00我可以把一篇"周磊換申皓偉可行嗎?"的文章PO的很認真
作者:
SungHyun (高雄李鐘碩)
2016-08-10 15:08:00被你說反串 那其他象迷怎麼辦??
作者:
liunwaiqoo (角頭幫小弟-超愛蔣智賢^^)
2016-08-10 15:08:00很有內容你信不信??按照KDD的標準不能桶我唷^.<
你都願意"認真的"打了一篇言之有物的文章 花你一點時
作者:
Isveia (non-exist)
2016-08-10 15:09:00liunwaiqoo大,我倒真的想看周磊換申皓瑋要怎麼個認真討論
作者:
Isveia (non-exist)
2016-08-10 15:10:00可以等過兩天討論看看嗎?XD
作者:
KDDKDD (KDD)
2016-08-10 15:10:00洋基大 當下你不會知道是不是會變成系列文
作者:
liunwaiqoo (角頭幫小弟-超愛蔣智賢^^)
2016-08-10 15:10:00應該說打很多字啦!盡量有內容些XD學那位專欄作家呀XD
作者:
liunwaiqoo (角頭幫小弟-超愛蔣智賢^^)
2016-08-10 15:11:00我是故意套用那專欄作家的梗,他想用周+蘇緯去換申XDDD
作者:
KDDKDD (KDD)
2016-08-10 15:11:00如果我去用數據分析這兩個人交易後的利益分析 結果他變
作者:
Isveia (non-exist)
2016-08-10 15:11:00系列文第一篇沒有任何問題,第二篇以後的很明顯就是跟風,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6-08-10 15:11:00雖然有點武斷 但大家都在板上這麼久了 是不是無意義
作者:
Isveia (non-exist)
2016-08-10 15:12:00這應該不難理解吧?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6-08-10 15:12:00是不是 一看就知道了.....
作者:
liunwaiqoo (角頭幫小弟-超愛蔣智賢^^)
2016-08-10 15:12:00KDD你怎麼腦袋一直在打結呢= = 你想很認真的討論當然
你怎麼不想想 你提出的論點怎麼會變成莫名其妙的系列文?
作者:
liunwaiqoo (角頭幫小弟-超愛蔣智賢^^)
2016-08-10 15:13:00OK,不要在短時間內用很類似的標題PO文章就好了......
作者:
SungHyun (高雄李鐘碩)
2016-08-10 15:13:00Isveia的發言 尤其是大家都在板上這麼久了那段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6-08-10 15:13:00基本上 我能理解 因為不是類系列文都能到第三篇
作者:
liunwaiqoo (角頭幫小弟-超愛蔣智賢^^)
2016-08-10 15:14:00系列文的定義是"短時間內標題相似的文"跟內容無關係呀
作者:
SungHyun (高雄李鐘碩)
2016-08-10 15:14:00全部都給你定義就飽了 一句大家都在板上那麼久了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6-08-10 15:14:00第二篇 其實要主動判斷第一篇的內容 如果第一篇是明顯沒
作者:
KDDKDD (KDD)
2016-08-10 15:14:00認定標準用標題是一件很怪的事 他沒有絕對標準 除非你公
作者:
KDDKDD (KDD)
2016-08-10 15:15:00告 否則我怎麼知道這標題有沒有問題
作者:
liunwaiqoo (角頭幫小弟-超愛蔣智賢^^)
2016-08-10 15:15:00我想請問你哪一條法律、規定有絕對的標準的?????????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6-08-10 15:15:00料 應該是反駁 或是完全不一樣邏輯 怎會是第一篇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6-08-10 15:16:00模仿阿.....板規只能針對"發類似標題文章"的這個行為作規範
作者:
KDDKDD (KDD)
2016-08-10 15:17:00要有相對客觀的標準 再去衡量主觀的犯意 綜合評價才成了
作者:
liunwaiqoo (角頭幫小弟-超愛蔣智賢^^)
2016-08-10 15:17:00這明明就是很單純很好認定的事情,有這麼難理解嗎.....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6-08-10 15:17:00其實我覺得你是因為會被處罰 才會討論 但板規原意
老實說 你要去臆測發文者發文的動機 那是誅心 並不客
作者:
Isveia (non-exist)
2016-08-10 15:18:00我也覺得這是很容易認定的事,「標題模仿」這麼清楚的型態
作者:
liunwaiqoo (角頭幫小弟-超愛蔣智賢^^)
2016-08-10 15:18:00你真的是想太多了你....這3位板主都不是白癡他們不會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6-08-10 15:18:00是不能再發 不能再發本來就是版主管理手段之一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6-08-10 15:19:00預防性條款 會有疑慮很正常 但不能依此 就不能加大執法力度.....
作者:
pkqooet (油口皆悲)
2016-08-10 15:20:00SH 中肯 推你!!!!!!!!!
作者:
liunwaiqoo (角頭幫小弟-超愛蔣智賢^^)
2016-08-10 15:21:00其實這針的是一件很單純簡單的事情,你把他複雜化了...
作者:
KDDKDD (KDD)
2016-08-10 15:21:00所以我回文就變成客觀違規事實了嗎? 即便我認真討論?這樣這條文會很可怕喔
作者:
Isveia (non-exist)
2016-08-10 15:22:00我大概搞懂KDDKDD大的癥結點了。是模仿標題發新文成為系列
作者:
KDDKDD (KDD)
2016-08-10 15:22:00不 我一直在強調 這條文可以立 但要定個完善一些 而不
作者:
liunwaiqoo (角頭幫小弟-超愛蔣智賢^^)
2016-08-10 15:23:00短時間內模仿標題來寫文就是系列文就是水桶,就這樣
作者:
Isveia (non-exist)
2016-08-10 15:24:00避免這種情況可以延後討論,或是開新的標題討論。我也覺得
作者:
liunwaiqoo (角頭幫小弟-超愛蔣智賢^^)
2016-08-10 15:24:00你想認真討論請換個標題,請隔段時間再來PO,很多方法的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6-08-10 15:24:00其實如果就算是發認真文 在版主管理上 仍還是有影響版務
就如同你這篇回公告 改成"討論" 不就是一種折衷?
作者:
liunwaiqoo (角頭幫小弟-超愛蔣智賢^^)
2016-08-10 15:25:00系列文成立一定是很短的時間內跟風,你隔段時間就沒事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6-08-10 15:25:00應該要有 s後 此系列文不分認真 反串 均加強管理也是有短時間 全認真系列文 但通常都是s後 收精華區
作者:
KDDKDD (KDD)
2016-08-10 15:27:00book8685講的方式也是常用的技巧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6-08-10 15:27:00我也懂kdd的意思 但有跟風系列文可能性 討論需限縮手段 是合理的 問題是要不要使用預防性手段
的確是可以從內容實質來看,但其他人如果抗議為什麼不抓這篇,我們很難交代。有兩個解法1.晚點在發 2.更改標題,使其他人不要有模仿之疑慮我們這條板規是參考其他板的,相信一定有他的道理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