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職假球案判決出爐 李太陽一審拘役10個月
記者楊舒帆/綜合報導
7月以「假球」嫌疑遭到逮捕的韓職NC恐龍投手李太陽,26日昌原地方法院公開一審裁定
結果,被宣判10個月徒刑。
NC恐龍李太陽上個月因收受賭客獎金作為操弄比賽的代價,遭到檢察官以違反「國民體育
振興法」而起訴,隨後NC恐龍宣布與李太陽解約。
負責該案的昌原地方法院26日公開一審判決結果,判李太陽拘役10個月,得緩刑2年,追
繳金2000萬韓圜,另外還有社會服務200小時。
地方法院表示,「被告人危害職業運動,讓對職棒的實力與勝負有期待的國民失望。」說
明處以量刑的理由。消息指出,李太陽去年先發4場有成功放水且收取相關費用,因此追
討2000萬韓圜。
聞雲 http://sports.ettoday.net/news/763377#ixzz4IQAT6rp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