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umade (斬卍凱蒂貓卍佛)
2016-09-17 02:49:53※ 引述《xuptjo (xuptjo)》之銘言:
: https://youtu.be/VDyjBihRPcQ 先上影片
: 這球是比賽結束才剪出來
: 捕手看似的確有碰到打擊手
: 但阿飛踢踢球是不爭的事實(故意?)
: 如果林承飛沒去踢 感覺有機會是個雙殺play
: 那寧願妨礙守備 避免雙殺 是不是個不錯的交易呢
從play衍出的問題
假設位置一樣 捕手為了趕快接地上的球 不小心推擠擋住的打者
導致打者在跑壘的過程中 碰到了球
這樣的話 裁判會怎麼判啊
這有牽涉到路權的問題
因為是一觸擊到 球就在地上停了
要打者清出一個空間 給守備者撿球 有點奇怪
但是要捕手 等跑者跑完 再過去撿球 也有點奇怪
如果是一 二 三 壘上的跑者 絕對是跑者要繞道避開守備方
但是打者觸擊不到一秒 就要求他要讓開 未免也太強人所難
有人知道問題的答案嗎
謝謝大家
作者: pote85712 (æ¯è±¬å¯¶å¯¶) 2016-09-17 03:44:00
發現規則新盲點?不過林捕有不乾淨的前科...
作者:
x4068 (x4068)
2016-09-17 03:49:00個人直覺是打者出了打擊區碰到守備員就是妨礙守備
為了保護守備方的守備機會,這case就妨礙守備啊,一樓還想帶成捕手什麼有前科XD
作者: pote85712 (æ¯è±¬å¯¶å¯¶) 2016-09-17 04:23:00
我說這個case是規則盲點啊 有前科會讓我有偏心的感覺只是感官問題 不影響理性判斷好嗎呵呵四樓是選擇性閱讀?
作者:
rexrick (乂o小龍乂)
2016-09-17 05:11:00一秒內發生的事,守備方瞬間反應,跟前科什麼關係
作者: pote85712 (æ¯è±¬å¯¶å¯¶) 2016-09-17 06:31:00
沒關係啊 是後續檢視的時候內心的偏見吧
作者: duo0518 (Kira) 2016-09-17 06:44:00
就跟捕手為了接球擋住跑者路線一樣阿
作者:
afa1919 (家洛)
2016-09-17 06:47:00守備方有機會接球不是跑者要讓嗎
作者: duo0518 (Kira) 2016-09-17 06:50:00
守備方進入守備態勢就他最大 沒有則跑者較大
作者: pote85712 (æ¯è±¬å¯¶å¯¶) 2016-09-17 06:53:00
規則裡是守備員最大可是在這種擊球後的特殊case會覺得沒那麼合理
作者: duo0518 (Kira) 2016-09-17 07:04:00
看不出哪裡特殊
作者: QQ101 2016-09-17 07:09:00
規則4.07【捕手處理擊出之球與擊跑員發生碰觸之認定】
作者: pote85712 (æ¯è±¬å¯¶å¯¶) 2016-09-17 07:19:00
4.07還是裁判有自由心證權不是嘛?4.07搭配4.17一起看 這次案例還是很特殊啊擊球員因和捕手接觸 被動觸球
作者:
k33536 (是什麼?)
2016-09-17 07:49:00不到一秒的時間補手有辦法反應過來而擊跑員卻還待在打擊區也蠻奇怪的
作者:
ap4318 (gorockboy)
2016-09-17 08:05:00推樓上,應該是打者沒點好認為這球出界,捕手眼看有機會要趕快處理,促成這次case
作者: QQ101 2016-09-17 08:06:00
樓上正解 可惜阿飛太淺
作者: wwttff (dd) 2016-09-17 08:54:00
有前科 聽起來好慘
作者: adora 2016-09-17 09:12:00
個人覺得就是不小心後腳勾到球而已
作者: maniac (maniac) 2016-09-17 09:54:00
笑死人了,球都打完,輸了就輸了,還在崩潰什麼? 運動場上碰撞本就是正常的事,難道要鞠躬敬禮說聲請
作者:
dior4891 (arvin)
2016-09-17 10:30:00吱吱不要崩了好嗎
特殊在哪 特殊在球衣吧 科科 今天反過來就一點都不特殊了
作者: Nobita (野比太) 2016-09-17 11:39:00
擊球後的跑壘員與進行守備的捕手碰撞 是屬於例外條款碰撞無故意 不宣告妨礙守備或跑壘 但並沒有除外跑壘員觸球所以如果無故意被撞到去踢(碰)到球 還是妨礙守備出局規則7.09(L)附註 有關於這種碰撞的例外規定 算少數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