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ugh509 ((0_ 0))》之銘言:
: ※ 引述《bh0201 (友情不敵色情)》之銘言:
這個play 會產生很大的爭議 關鍵應該不在裁判的補位站位
單純就是這個飛球落地的瞬間 裁判沒有第一時間做出很肯定的判決手勢
搞不好連裁判自己心裡都清楚 根本不能肯定到底是否真的接殺 因為一瞬間發生太快
而且 接球後還有一連串後續的守備動作 這會讓第一時間沒做出正確判決的問題更放大
就好比當籃球裁判 如果比賽的節奏太快 比說攻守轉換太快 然後同一時間
場中有犯規 加違例 全部都同時發生的時候 難保裁判會漏判 之後裁判就要被幹了
個人是覺得 聯盟應該對於這種極端特殊的情況增添"重打"的規則
這個 play 因為是裁判客觀上無法第一時間做出正確判決 導致交戰雙方某一方不當得利
如果蝦哥這球接到後 第一時間裁判呆住了 請問壘上跑者該跑還是不跑?
如果不跑最後可能是三殺 阿如果跑了 最後是判定接殺的話 也是可能被三殺守備
關鍵是裁判第一時間沒辦法馬上做出正確判決 這客觀上讓某一方有不當得利
所以 類似以後 這種罕見的爭議 play 出現 最公平的就是雙方重打 雙方都沒話說
當然這種狀況最應該怪罪的是裁判 可是 瑞凡 那事情發生得那麼一瞬間而且距離又遠
裁判也是人 雖然變形蟲好球帶看了很不爽 但這種 ban ban play 第一時間看不清楚
是情有可原的 這種例子罕見 也不常發生 所以 就重打吧
: : 一二壘有人,中間飛球,是一壘審要出去看的,主審負責一壘是否有提早離壘,二壘審負
: : 責二壘是否有提早離壘,及一壘跑者負險進壘的判決,三壘審負責二壘跑者負險進壘的判
: : 決。
: 中間飛球的確通常由一壘審出去
: 但雖然壘審走位幾乎都公式化
: 我們還是要了解其中的緣由
: 我會認為這球由三壘審判比較好是因為
: "手套的方向"
: http://i.imgur.com/nEgMucX.png
: 林哲瑄一開始就往左外野跑動
: 接球時,手套開口勢必與一壘審視線垂直
: 空間帶來的視差,反而更不容易判斷
: 那為什麼中間飛球通常是一壘審判?
: 外野手只要往中間或右外野跑
: 加上棒球野手不少是左手手套
: 中間飛球,野手手套的面向
: 一壘審通常就可以取得好位置
: 而中間、中右外野位置
: 佔了2/3情況,確實為"通常"
: 當然這是個人一點不成熟見解
: 反正這個case怎麼樣
: 都不會是叫二壘衝出去就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