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很奇怪,如果球迷真的能集資重做一個銅像,我看到的不是對贊助商的不敬,
而是「人氣」。這在世界各地都是難得的美談。而人氣就是商機。
今天任何人,無論是球團或是鋒哥本人,如果為了贊助商的顏面,而拂逆了球迷的美意,
那不就表示贊助商的面子 > 球迷的心意? 如果是這樣,有誰有資格說自己多重視球迷?
我認為,贊助商的雕像可以保留,但它沒有資格獨占做陳金鋒雕像的權利。
我也建議鋒哥,不妨欣然接受球迷的美意,開放大家集資鑄像。
另一個像立起來,大家就會自己決定,是要去看光隆海洋生技的石像,
還是球迷集資鑄造的銅像。
如果真的有這麼一天,我會告訴國外的朋友,台灣人多麼愛陳金鋒,
甚至都集資替他塑像了。
從商業的角度看,這個銅像是有故事的,而故事就是可以賣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