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nDresBan (我想成為"可能"這詞)
2016-09-27 12:49:33(一個與棒球無關的題外話)
就我所知道的事實
記者是不負責下標題的,編輯才會。而編輯有權利”建議“記者寫稿的主題,畢竟人家是
長官呢
所以我個人挺希望新聞能夠連編輯的名字也公佈,不然台灣新聞的標題殺人法可真是會錯
殺許多熱情的新血,有九百條命都不夠啊(抖)
商人用漂亮的話術包裝缺陷的商品來吸引客戶購買
VS
編輯用聳動的標題包裝無關的事實來吸引讀者點閱,
對比客戶和讀者的反應,
記者實在是承受了太多莫須有的罪名
(嘆氣)
作者:
andy880036s (築牆是一種態度)
2016-09-27 12:51:00推這篇 經歷過工讀時被編輯改白癡標題的事 感同身受
作者:
kashiwa (曠世巨鑽不過是炭)
2016-09-27 12:51:00編輯沒有權力,是編輯主管才有……
作者:
andy880036s (築牆是一種態度)
2016-09-27 12:52:00"意義是XX 我只要點閱率"
作者:
zgoi (zgoi)
2016-09-27 12:53:00你講得沒錯 很多跟內文差很多的標題都是這樣
作者:
lrh18 (鳥鳥安打王)
2016-09-27 12:53:00記者也要看牌子啦 牌子夠大可以自己下標
作者: open6tohim (開個六給他) 2016-09-27 12:54:00
奇怪 去看原文的標題沒有巧合2字 誰加的?
作者: open6tohim (開個六給他) 2016-09-27 12:57:00
喔原來是這樣 感謝說明 果然是聯合的水準...
作者:
nickhao (nickhao)
2016-09-27 13:05:00噓1F 你的怨念到底有多深啊
作者:
gadoma (批幣都被鬼咬走了@@)
2016-09-27 13:12:00少來了,那些編輯以前也都是記者爬上去的,這就是他們的文化
作者:
kashiwa (曠世巨鑽不過是炭)
2016-09-27 13:17:00通常是編輯主管才是記者出身,基層文編只是賤民……
作者:
ycaa (谷聯狂人-歐塔尼)
2016-09-27 13:23:00建議是記者也比照板規 拿死者開玩笑代表永久禁止這個記者不過看上次轉錄新聞視為發文的建議沒人鳥 應該是不可能了
作者:
SamMark (里維士官長)
2016-09-27 14:00:00就跟餐廳奧客一樣 一開始都先罵外面的服務生再來頂多是外場經理 內場出包一樣不甘內場的事因為內場永遠不會被罵餐廳內場被罵頂多打烊後關起門來罵 一樣不會受到奧客的洗禮
作者:
ccpz (OoOoOo)
2016-09-27 14:29:00編輯不算是記者嗎?
作者:
non2009 (Hulong)
2016-09-27 15:18:00編輯位階最小吧....
作者:
O0OO (綽號暱稱)
2016-09-27 16:52:00這是古早年代的說法 現在電子版才是主版 下標都是記者來也不會有編輯刪你的稿 愛寫多少就多少
作者:
kashiwa (曠世巨鑽不過是炭)
2016-09-28 07:14:00編輯根本夾心餅乾,記者、美編都會來拗來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