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udn.com/news/story/7005/2001219
2016-10-04 11:43 聯合報 記者吳思儀╱報導
近年我國舉辦國際體育賽事頻繁,曾發生過觀眾行為影響比賽秩序,甚至干擾比賽進行的
事情發生。今天體育署辦理「因應國際賽事觀眾爭議事件處理作業檢核表說明會」讓社會
大眾更明白相關議題,盼未來比賽更加圓滿順利。
體育署長何卓飛表示,「衝突事件的發生,容易轉移賽事焦點,如何處理衝突,預防衝突
發生是重要議題。」
近年來我國辦理一些國際賽事,場邊出現「台灣就是台灣」的政治性標語布條,抗議「中
華台北」的名稱,衍生眾多衝突發生;像是6月2日高雄市舉行亞洲盃足球賽資格附加賽,
我國主場迎戰柬埔寨,因球迷懸掛政治性標語,違反國際足球總會競賽場館安全規範,致
足協遭受罰款。
7月2日屏東縣舉行 LLB 次青少棒我國對戰中國大陸,亦有球迷懸掛相同標語並持大聲公
宣揚政治理念,參賽隊伍抗議而致比賽延遲。
8月31日中華民國棒球協會在臺中市舉行「2016第11屆亞洲U18青棒錦標賽」,因觀眾席民
眾手持政治性標語布條,並與工作人員發生衝突事件,衍生民眾控告中華民國棒球協會之
法律事件。
為何觀眾不能懸掛政治性標語?主要根據奧林匹克憲章第50條,奧林匹克區域中禁止任何
形式之展示或政治性、宗教性或種族性宣傳。如果我國民眾不遵守奧會模式,最嚴重可能
導致我國遭停權,影響運動員參與國際體育活動的機會。
此外,中華台北的名稱來自於1981年我國奧會與國際奧會簽署洛桑協議,當時的時空背景
,主要是1971年我國退出聯合國後,國際活動空間受到排擠,為保障運動員參加國際競賽
的權益,我國奧會與國際奧會簽署洛桑協議。
不過當時的時空背景無法接受使用「台灣」的名稱,最終為「中華台北」;未來如果我國
奧會使用的名稱或會旗需要變更,必須經過國際奧會審核通過。
觀眾自發性攜帶國旗於觀眾席為代表隊加油,是否違反奧會模式?主要是看主辦單位或門
票有無訂定規範,如果有就不可攜帶。但不是所有觀眾都明白奧會模式,因此各單位在辦
理國際賽時需多作宣導,觀眾也要保持良好的觀賽素養,避免模糊運動賽事焦點。
主辦單位與進場觀眾之間,無論售票與否,主辦單位都有賽場秩序維護的責任,及不影響
其他觀眾的權益,因此賽前必須明確揭示觀眾應遵守規範和行為。例如,在賽會入口處或
門票上,註明觀眾應遵守國際總會規定,不得攜帶政治性標語、或不得進行突襲性行銷活
動等。
如果現場觀眾不願遵守,主辦單位可依事先約定退回門票,並柔性勸導其離場,避免事件
擴大,引發社會關注,衍生後續不良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