棒協秘書長林宗成說,不懂棒協核章四個字的含意,因為核銷應該是體育署在審查,棒協
這邊送件沒有核章問題,如果是指蓋章,棒協文件如果有缺章,當初體育署審查時就會退
件,不太理解立委指的是哪個方面,但如果有做不好的地方,也都願意改進。
體育署:領據一定會用印
【記者李亦伸/台北報導】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向體育署調閱補助棒協經費資料,發現棒
協2015年度送出的部分經費申請單據,沒有棒協核章,體育署卻照收,撥出經費。體育署
官員表示,一般協會領款,一定要用領據,領據一定會用印,經費才會撥入協會銀行戶頭
,將會針對這項質疑確認查核清楚。
徐永明指出,2015年棒協獲得補助款,在公開資訊平台上顯示是3000萬元。但根據體育署
資料,棒協實際獲得一億多元補助。
體育署指出,單項運動協會經費補助核撥,都有既定程序,協會提出領據、用印、確認都
是基本手續。
http://udn.com/news/story/7001/2012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