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要擴增球隊,一直點名大企業固然是一個辦法,但相對的門檻很高,尤其目前職棒環
境對於老闆資金的要求度越來越高,簡單來說,就是職棒越來越貴了,所以進兩次買球隊
的都是富爸爸!
昂貴的花費帶動了更高的產值跟關注度(想想之前大師兄轉隊的新聞就知道,光是超高身
價,本身就是一個強大的廣告),會讓周邊效應更高,但門檻也變得更高!
以台灣來說大企業不像韓國財閥那麼的普遍的狀況下,也許可以考量國外的做法,不一定
要大企業獨資,可以用股份的方式,讓多個金主合資,當然前提是聯盟方要很嚴格的去審
查金主的背景,以免米迪亞事件重演~
可以舉幾個國外有名的例子,像是籃球之神喬丹入主山貓、魔術強森入主道奇,用名人的
號召力集資成立投資公司管理球隊!
雖然這樣會有比較高的風險,但我個人覺得,卻是能夠提高職棒的投資風氣,也能對增加
球隊帶來助力,不知大家覺得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