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恰恰想自由 期限在後天

作者: Appel   2016-11-12 06:25:31
本週就要結束,至今尚無球員行使自由球員權利,後天(14日)將成為球員提出書面申請
的最後一個工作日,屆時彭政閔等人是否行使才會明朗,聯盟將在15日公告行使權利的球
員。
依中職規章,符合自由球員資格的球員,要在公告日起7個工作日以書面向球團表達行使
自由球員權利,球團收到書面通知後,於隔天下午4點前通知聯盟。以今年時程,昨至13
日都是休假日,14日成為球員最後申請期限。
彭政閔是符合資格的最大咖球員,不排除二度行使權利,目前仍在考慮中,明天不會出席
中信兄弟在台北的球迷感恩會。兄弟王勝偉、獅隊潘武雄也在考慮行使自由球員權利。
(記者倪婉君)
http://sports.ltn.com.tw/news/paper/1051068
作者: ben108472 (ben108472)   2016-11-12 07:19:00
自由球員還要主動行使,實在很爛
作者: lintetsuya (楓冽雪)   2016-11-12 08:17:00
只有台灣這樣嗎?求指教
作者: jackwelch (中二病別來)   2016-11-12 08:25:00
日本也是啊
作者: JENMINHONG (永遠的海賊迷)   2016-11-12 08:28:00
要離職不也是要提前講?
作者: JASONZOU (阿煜)   2016-11-12 08:48:00
像紅龜這種如果自動變自由球員,會不會反而失業啊恰恰如果已跟中信談好當然可以不申請啊
作者: king110054 (Shawn)   2016-11-12 08:50:00
日本好像也是主動行使喔!!
作者: JASONZOU (阿煜)   2016-11-12 08:50:00
反正主動權在球員
作者: gary0217 (GARY)   2016-11-12 09:05:00
日本也是要自己提,可參考陽昨天的返台記者會陽本來在考慮今年還明年提,後來才決定今年就提出FA
作者: ultratimes   2016-11-12 10:08:00
很爛+1 要補償也是很爛,自由球員就該自由不補償至於你跟我說美國如何云云,關我屁事喔
作者: goldseed (黃金種子)   2016-11-12 10:47:00
那你講一些廢話又乾我屁事
作者: yuan5211 (語冀)   2016-11-12 11:11:00
應該要申請才對,在上演一部全力挽留的戲碼,這才過癮
作者: paso (paso爺)   2016-11-12 11:13:00
日本球隊比較多 市場也比較大吧 拿日本來比台灣 自由行使...
作者: lisyu (游小蝦)   2016-11-12 13:09:00
才四隊,中下階球員自動行使自由球員大概就謝謝再聯絡了別忘記自由球員的約是重談,可沒有減薪的下限以老將薪資,留下來砍個30% 自由球員就是重談
作者: jhss (認真唸書才是正途)   2016-11-12 14:43:00
u大濕真的是沒有極限啊 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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