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才翻了一下星期日的球賽門票,
認真看了一下背面的持票須知,
才知道原來這個「定型化契約」對購票球迷竟然是如此的不友善!
應該說是「不平等條約」!
是否有球迷朋友也這樣覺得?
看看第1、3、5、10、11、12、13條!
http://i.imgur.com/1Jmg8jy.jpg
#中華民國棒球協會請正名中華台北棒球協會
http://i.imgur.com/ou9wmmQ.jpg
#中華台北就是中華台北
#中華台北不是中華民國
作者:
rossmax (一個男生)
2016-11-22 21:52:00原來如此
作者: jschen01711 (玩得不錯) 2016-11-22 21:53:00
詳閱同意書後打勾
作者:
sesd (囧)
2016-11-22 22:00:00還沒戰起來 要加油喔
作者: aliang226 2016-11-22 22:04:00
為什麼他們有權力審查我的言論,並且需要他們同意
作者:
DOBBS (掛網限定)
2016-11-22 22:05:00寫了也沒用,反正還有消保法
作者:
linchw (james)
2016-11-22 22:11:0011.12.13有什麼問題嗎?他們沒權利不讓你說那些話 可是他們有權拒絕讓你進場
作者: p20051218 (MANDY) 2016-11-22 22:15:00
我認真的看了一遍你發的廢文
作者:
alcloth (呂布)
2016-11-22 22:30:00我怎麼覺得還好 而且契約與法律牴觸者無效
作者: ifkbears (喜o熊) 2016-11-22 23:11:00
除了10的部分內容與13不認同 其他ok
作者:
playla (比較愛)
2016-11-23 08:26:00為什麼不直接把內容打出來 還要我們自己點開來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