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勞資協議首次出現硬上限 球員工會:立

作者: saiulbb (Becky♪#是我的拉!)   2016-12-03 21:17:21
來源:
TSNA
標題:
勞資協議首次出現硬上限 球員工會:立場不變
內文:
作者:賴意文 ‧ 2016年12月03日 10:11
https://c2.staticflickr.com/6/5672/31205565102_15b4bbe8d7_o.jpg
球員工會執行理事Tony Clark(左)與大聯盟主席Rob Manfred(右)。(達志影像資料
照)
22年前為了抵制資方試圖實施薪資上限制度,大聯盟球員工會發動長達232天的罷工。但
在最新一輪的勞資談判中,卻產生了史上第1份有帶有硬上限的勞資協議,儘管只是國際
球員簽約金上限,但還是引來不少注意。對此工會執行理事Tony Clark表示,工會對於薪
資上限的看法並沒有改變。
過去的勞資協議中,各隊的國際自由球員簽約金只有軟上限,即可超過的上限,只是超過
後須接受懲罰,與22年前罷工後出現的豪華稅制度類似。但在新版勞資協議中,這個上限
變成硬上限,各隊不能再超過規定的限額,而這正是22年前球員罷工時所反對的。對此
Clark強調:「這沒有改變這個組織對於上限的看法。」
根據新規定,各隊視是否有競爭平衡選秀權而定,每年可以開給所有國際自由球員的簽約
金限額在475到575萬美元之間,除了透過交易之外,不得超過規定的額度。
Clark證實,資方原本想要的是國際自由球員選秀,但這會減少國際自由球員的選擇權力
,因此參與勞資談判的球員都極力反對。Clark表示,工會面臨重大的挑戰,必須要試著
談成雙方都能接受的制度:「我們花了很多時間和球員們溝通這個情況,我們相信最後的
結果,在各方面都有保護到。」
先前有傳聞指出,資方願意用取消所有自由球員補償,換取國際選秀。Clark並未證實此
事,僅表示資方確實有提出取消自由球員補償制度的提案,但交換條件是球員不願意接受
的。
網址:
http://www.tsna.com.tw/tw/news/show.php?num=6572&page=1&c=1&kind1=5&kind2=7
備註:
「每年可以開給所有國際自由球員的簽約金限額在475到575萬美元之間」
作者: pujos (lks)   2016-12-03 21:23:00
這個限制比給國際簽約更賤吧MLBPA也不是第一次拿新秀利益去賣去交換利益了
作者: misson (綠色九層)   2016-12-03 22:53:00
大谷最多拿575W?
作者: ClutchShot (ClutchShot)   2016-12-03 23:16:00
沒有 大谷那個是入札大聯盟應該也知道這樣簽不下大谷吧
作者: misson (綠色九層)   2016-12-03 23:21:00
入札是對日職的說法,對MLB是自由球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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