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親愛的鄉民,
小弟再次因為近期這幾則相關新聞被台媒用預設觀點切入引導式的報導而跳出來說點話。
先不拿台灣是否要徵招某個被台灣職業跟業餘球界終身球監的來不倫不類類比
而是從吳昇桓案例本質問題來探討
吳昇桓於2014年11月經由有黑道放款背景的仲介介紹到澳門賭場的非法私人包廂豪賭
豪賭金額據韓國檢方查證(開始調查時,已經是2015年底),至少金流4000萬韓元
同夥的還有曾經的三星獅隊友林昌勇跟安志晚等人
最後被檢方起訴的則是林昌勇跟吳昇桓,不過因為僅是賭博罪初犯,僅處以罰金1000萬
然而,當時並非KBO聯盟所屬合約的吳昇桓,KBO竟然處以50%季賽禁賽處分
林昌勇當時本身就是KBO球員,當下三星獅直接開除處理
等到2016年初,KIA願意吸收讓林昌勇半個球季佔登錄名額來消化禁賽處分
林昌勇也以捐出薪水來表示對此事的道歉(雖然薪水沒幾塊,且林過去爛事比賭博還爛)
KBO處分吳昇桓的立場是站在原國籍主事聯盟來給予警告,
但從KBO規章上面來處分非所屬球員,就已經有很大的爭議,畢竟是拿明朝劍斬清朝官
即使積極的擴張KBO規章管轄範圍,但KBO是一個職業聯賽,
吳昇桓也非惡行重大必須終身禁賽,全球通報
KBO的規章管轄範圍最多最多,也是最誇張的界線,
就是在未來吳昇桓回歸韓國要打KBO球隊登錄球員資格時,才能實施禁賽
好玩的問題是KBO一開始開罰的立場就有點撈過界
剛好KBO當時又想要配合當時的民眾情緒,殺一個痛快
等到最近組國家隊開始出現障礙時,才發現當初撈過界的盲點
且韓國部分媒體也指出,KBO搶下國際一級賽事的主導權之後
並沒有像KFA那樣,訂定"國家隊管理規章"
像是KFA在2007年球員集體上小吃店喝花酒事件,
KFA就能拿出相關規定處分涉及事件的球員失去國家隊一年國手資格(但不涉及國內聯賽)
韓國棒球這塊,反而就一直是沒有明確基準,才會讓KBO看風向做事
同樣的,姜正浩就是還在事件上,法院也都還沒給正式判決,
KBO本身也不知要拿啥規章來撈過界對付姜正浩,
但姜是輿論焦點,選訓委員不敢扛輿論責任,就選擇放掉
回到吳本身來看,他被莫名的撈過界KBO規章罰未來回歸KBO季賽禁賽
可是他本身是想打MLB主辦的WBC來在韓國社會稍微洗白的機會
只要他短時間內都還有機會在美國討生活,是否就要剝奪他在國際賽的資格?
KBO本身沒有國家隊管理辦法,而是拿自家聯盟規章來對付旅外球員,就是很畸形的事情
(不過2000年雪梨奧運學長揪學弟偷溜出去玩事件,KBA跟KBO後來也是沒好好處理)
台灣媒體至今沒有一個比較宏觀觀點來去研究此事,而是先入為主來設議題
網民也是跟著媒體的風向來看此事,我覺得我可以提供一些更多的觀點來解讀吧....
大致是以上~
下班,來去吸帝都濃醇香的特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