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大家好
非常感謝大家這次給我的支持
讓我得以初次參選就當選
真的十分感謝這86票投給我的板友
每一票對我來說都是很珍貴的
當然其他沒投給我的人也謝謝您們行使自己的權利讓棒球版更美好
再來就是解釋一下反串髒話的部分
反串規定在版規B部分第11條
「禁止"惡意偽裝成他隊球迷,引發板友間紛爭"等等...之惡意偽裝
成他隊球迷之言論,文章亦同。累犯者加重處分 水桶30日」
甚麼是惡意偽裝??
只要裝成他隊嘲諷其他球隊就該當嗎?
小明是爪迷,今天他偽裝是喵迷去發文攻擊LM迷
但其實,不管他偽裝成誰,這種行為都可以用引戰或吵架的條文去處罰
實在沒有必要用這個無法律明確性的條文
因為不管是哪隊的球迷,都只是個人的身分認同
也是一種思想自由
這種人民內在的精神活動,是人類文明之根源與言論自由之基礎,
亦為憲法所欲保障最基本之人性尊嚴
不容他人以任何方式予以侵害(參照有人最愛的實務見解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第567號)
所以你想當甚麼隊的球迷是你的自由,不論善意或惡意板規並沒有權利去限制
但是反串問題就完全沒解嗎
可以看板規B部分第17條第5項
「對板友人身攻擊、惡意挑起爭端、恣意謾罵文、多次用負面詞彙製造對立情緒
(針對文章/推文無關之內容行爭吵、離題、釣魚、謾罵、挑起特定球迷之間之爭
端)(如明確指涉球迷或板友ID,亦為挑起爭端之範疇)」
反串才水桶30日,這條可以直接永桶(雖然永桶還有很多爭議)
用這條挑起特定球迷之間之爭端似乎比較明確
髒話的部分
舉一個2/5的判決
#1ObPftpZ (Baseball)
噓 hu610346: 幹02/04 17:24
5. 國罵 (僅開放置底Live文)
水桶15日
我的政見並不是開放所有國罵
而是視情節輕重而決定要不要給予水桶的必要
這位仁兄單詞式的推文我覺得是沒有水桶的意義啦 最多也給他一次警告就可以了
國罵規定我之後看看可不可以改成初犯者,予以警告,再犯才要水桶
最近要考研究所
以下發錢讓大家沾沾喜氣
每10樓100P發到100樓
86樓,112樓也100P
推噓隨意但箭頭不算,希望能提出一些對版規,棒球板現況的意見
最後也祝要考試的人每個都能上自己理想的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