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不同意罰款 姜正浩酒駕案3月3日宣判
去年12月2日在韓國首爾酒駕肇事逃逸,隨後遭逮捕並吊銷駕照的姜正浩,昨在首爾中央
地方法院出庭,預定3月3日宣判,姜正浩是否坐牢?或能趕回美國參加海盜隊春訓?屆時
就會明朗。
姜正浩去年12月2日與友人駕著租來的BMW房車,在右彎時撞上路旁分隔柵欄,雖無人受傷
,但撞毀的柵欄波及到其他車輛,因此有人報警。姜正浩發生車禍後返回飯店,讓隨行友
人頂替刑責,但警方調查後,認為姜正浩才是駕駛,他也承認犯行, 當時他酒精濃度
0.084%,超出合法標準是0.05%。警方表示,姜正浩在事故後還試圖離開現場卸責,將面
臨3年的牢獄之災。
原本檢查官有意對姜正浩處以1500萬韓元(約40萬台幣)的罰款,但因滋事體大,且這已是
他自2009年以來,第3度發生酒駕,因而未被法院接受。姜正浩也因為酒駕事件,被韓國
隊從經典賽名單中除名。(鍾裕能/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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