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球員工會認為,所有所謂的國際「一級賽事」,其實存在本質大不同的根本問題,體育署
: 應針對賽事主辦單位(大聯盟、世界棒壘球聯盟或國際奧會等)和性質(商業表演、公益或
: 國際交流競技等)重新定義國際賽事分級,中華棒協與中職聯盟則應分別思考自身組織的
: 營運目的與被國家、社會賦予的責任,再依照實際情況分工或合作,將主導國際賽組訓賽
: 權力交付予符合屬性的單位。舉例如下:
: 1. 以WBC為例:其賽事性質屬於創造商業規模的表演賽,若由權責為「推廣運動」的組織
: (中華棒協)負責組訓賽,一定會產生矛盾。
: 2. 以亞、奧運為例:其賽事性質屬於國際交流競技,若由商業表演組織(中職聯盟)主導
: 組訓賽工作,也不符合亞、奧運精神。
:
球員工會只是分了大餅,卻沒講清楚職棒球員的賽事定位
真正的賽事分級,應該是往後碰到蚌邪主導組訓賽的亞、奧運甚至P12賽事
球團可以拒絕徵招、不用再完全配合
除非是跟美國小聯盟放人的目的一樣,想利用大賽磨練二軍選手,才放出去打
講「棒協主導」,我猜棒協到時又會解讀成職棒必須完全配合,吠說中職破壞規定
如果和棒協、體發會談判國際賽分工沒討論到這一塊,損失的還是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