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3-17 09:44:55昨晚的風向亂吹搞得大家人心惶惶
今天可能會比較明朗
所以搶先來討論一下
基本上個人先說結論:
中職或成最大輸家
原因如下
1.中職組織扁平,本身聯盟正職人事辦理季賽已經很勉強
倘接下這等額外任務,對本身業務調度的靈活性是很大負擔
最後大概還是得商請各球團支援,但各球團利益、專業程度
或有落差,只是把檯面上的風暴轉入茶壺。
2.中職的組織型態根據球員工會說法跟法律的規定,是屬於娛樂表演的營利事業
組訓賽如果是一條龍全抓的話,可能會發生的情況是:政府會要求切分組訓賽的
實際支出補助項目跟售票收入盈餘比例上繳、或者要求支付使用國家隊註冊商標
的權利金,這樣就沒有以前好賺了。
3.中職球員工會才是球員參賽與否的決策主體,各球團頂多只能決定放行與否,但是
能否阻止有興趣參賽的球員出賽,還得看契約實際約款。中職取得主導權之後,勢
必在往後旅外回歸或者國家隊常客新秀的議約上面對球員及經紀方的強烈要求自主
權利。
4.比賽戰績成敗的責任歸屬,已經責無旁貸,這很簡單不用說。
5.中職取得主導權之後,對於球員出場費(人頭費)大概也是得吃掉,因為這是你們
必須承擔的責任,國家樂得輕鬆吧,自己公司辦活動要員工支援,沒有拿別人的
錢來發你公司員工加班費的道理。
6.政府有意設置國家隊總教練專任制度,跟中職現況不符,政府有意引進外籍教練
中職四球團是否願意配合外籍教練選訓及指導,也還有得吵。
大概是這樣
討論一下
揪咪
作者:
starchiang (æœ‰ä½ å€‘çœŸå¥½)
2017-03-17 09:48:00你在講什麼?中職組訓早就有經驗了講的好像這是燙手山芋一樣
作者:
BLE (落石)
2017-03-17 09:48:00.....一早就發廢文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3-17 09:49:00臨時性任務跟常態性任務不一樣 每兩年就有一個一級賽
作者:
starchiang (æœ‰ä½ å€‘çœŸå¥½)
2017-03-17 09:49:00什麼臨時性任務,什麼常態性任務?你在講什麼東西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3-17 09:50:00問題是聯盟現在本身就已經苦於自主財源不足
1.蚌邪除了吃乾飯的,人有比中職多?還不是3球團支援...
作者:
starchiang (æœ‰ä½ å€‘çœŸå¥½)
2017-03-17 09:50:00早就有經驗的事物,被你說成輸家,那吳志揚之前爭什麼
作者:
vacamin (轟吧全壘打轟吧Lamigo)
2017-03-17 09:50:00240場季賽+明星賽總冠軍賽都在辦了,為什麼沒辦法辦國際賽
作者:
starchiang (æœ‰ä½ å€‘çœŸå¥½)
2017-03-17 09:51:00人家之前爭WBC主導權,是爭辛酸的嗎?
2.收入部分上繳+國家隊商標金-->蚌邪怎都不用這樣做?
作者: chenhom (安心上路) 2017-03-17 09:51:00
聯盟擴編是聯盟出錢 棒協擴編是我們出錢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3-17 09:51:00因為棒鞋不是營利事業 沒辦法這中職天生法律地位不同
作者:
vacamin (轟吧全壘打轟吧Lamigo)
2017-03-17 09:51:00其他人不講,賠錢的事太子會做?
作者: enping1212 2017-03-17 09:52:00
幫補血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7-03-17 09:52:00之前猛護航開新公司好棒棒, 被打臉後馬上換套說法啊?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3-17 09:52:00棒鞋的地位是接受國家行政委託之非營利性私法人
作者:
vacamin (轟吧全壘打轟吧Lamigo)
2017-03-17 09:52:00你還是去酸蜘蛛人吧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3-17 09:53:00開公司還是最棒的方法
作者:
vacamin (轟吧全壘打轟吧Lamigo)
2017-03-17 09:53:00姓廖的腦袋真的是....
作者:
shifa (西法)
2017-03-17 09:53:00雖然有些事情已有前例,但是總覺得下一次在籌備比賽的時候一樣會吵翻天 XD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3-17 09:54:00所以才有什麼差旅費只能報客運那種鬼東西
因為棒協理事長曾為桃縣副縣長/臺北市政府秘書長所以當然做什麼事都以公務員心態在走啊 戒也戒不掉
作者: chenhom (安心上路) 2017-03-17 09:56:00
開公司 是棒協開 還是中職開?結果不是都一樣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3-17 09:56:00而且說真的我對國家隊委託營利事業辦理這件事情還有一個疑
體育署一定想塞給中職啊 不過中職一定靠腰循17WBC模式 XD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3-17 09:57:00慮就是難道不用經過限制性招標評選程序嗎以前棒鞋不用是因為棒鞋承辦角色視為政府的延伸營利事業就很難縮能照以前那樣玩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7-03-17 09:58:00一開始就講錯, 棒協根本就不是法人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7-03-17 09:59:00算了反正你也不在意, 就繼續扯吧.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3-17 10:00:00呃 你才沒搞懂吧..
這次組訓方式就P12打之前就定案的 體發會體育署只是
這應該不會用到招標 因為這跟公權力無關 只是行政補助費
作者: purin3333 (小波) 2017-03-17 10:02:00
棒協鬥不了了 只好互鬥球團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3-17 10:04:00總感覺哪裡怪怪的
作者: ameba13 (ameba13) 2017-03-17 10:05:00
上屆球員出場費就是中職出了,結果賺錢分不到還要出錢,所以才要一條龍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3-17 10:06:00感謝補充 那這樣就清晰了一點
作者:
shifa (西法)
2017-03-17 10:06:00care的點在於民間機構籌組國家隊是不是適用政府採購法吧?畢竟一個法律框架就在那邊了。如果由棒協申請,中職運用,感覺也是疊床架屋…會修法幫「棒球」國家隊開後門…?
我覺得這部分應該跟政府採購法無關 比較像補助費性質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3-17 10:07:00我個人是不當然覺得政府直接補助營利事業會沒問題
但是補助費可不可以補助私人營利團體 我也不是很清楚
作者:
Shermie (不是我的幸福)
2017-03-17 10:07:00...
作者: ameba13 (ameba13) 2017-03-17 10:08:00
上屆出場費是鎮神去籌錢給的
我覺得體育署可能會另立一名目 說有專案任務專案補助吧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3-17 10:08:00代辦替代役訓練的話本身也是政府行為的延伸 我覺得性質要看怎麼解釋 因為派國家隊出賽爭取榮譽 是體育政策執行的一環不然政府應該就不用管國家隊怎麼"派"了 也沒有什麼授旗敘獎
作者: ameba13 (ameba13) 2017-03-17 10:10:00
中職籌一場給球員3萬,政府另外補助一人20萬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3-17 10:10:00之類的正式甚至法定程序
是沒錯 不過一般參加亞、奧會這些都定性在非政府行為
作者: c6160605 (林呼呼) 2017-03-17 10:12:00
樓主到底搞懂摩擦力了沒啊?
體育政策的執行可以國家自設組織委託私人辦理但也可以直接補助現有的的人民運動團體
作者:
shifa (西法)
2017-03-17 10:13:00所以中職籌組國家隊的政府窗口是體育署,報名由棒協「代辦」。經費來源則是由體育署編列補助預算囉…(思
棒者就是後者 現在這樣搞應該還是會用補助費的方式吧
作者:
shifa (西法)
2017-03-17 10:14:00還好才年初,要不然感覺體育署裡面要飛天了 XDDDD
作者:
pttpepe (Ptt屁屁)
2017-03-17 10:15:00呵呵
不過中職畢竟是商業營業團體 拿補助費似乎不合作業規範可能要看體育署未來是用什麼名目去編列補助吧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3-17 10:21:00這也是我傾向公司化的原因 金錢流向有制度可以遵循不用創設
作者: Vios3 (我不要暱稱) 2017-03-17 10:21:00
認真整理給推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3-17 10:22:00一套只有棒球國家隊可以用的 因為其他單項需求跟棒球又可能不一樣
這樣想想其實中職應該自籌財源處理出場費跟保險費 XD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3-17 10:23:00決策受內部民主機制跟外部主管機關雙重監督 穩當許多
憑什麼要國家直接撥經費補助營利機構 循13WBC方式好了~~
作者:
ericda (艾立克達)
2017-03-17 10:24:00制服先換一換吧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3-17 10:25:00我是覺得出場保險這真的中職賴不掉 因為不是借車給國家用或者是給棒鞋用 是你自己爭取的房車賽阿XD
我不覺得這是腦補 都是很實際的問題啊 尤其是國家隊商標
棒協已經把中華隊註冊商標了 權利金怎麼收還不曉得.....
早就組、訓過好幾次了,只是最後成敗的賽被棒協拿去。況且現行棒協帶賽,中職黑鍋有少背過嗎?
聯盟本身人少 財源也不夠 這都是很現實要面對的問題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3-17 10:29:00我看政府會順水推舟的機會很大XD居然有人跳出來要背鍋子 都給你都給你不過德福上次出馬把中華職棒跟台灣職業棒球大聯盟摁的一聲變成中華職棒大聯盟 搞不好這次會把中華職棒大聯盟跟中華民國棒球協會恩的一聲變成中華職業暨棒球大協會也不一定
棒協可以拿國家預算負責組選訓辦比賽收門票找贊助!中職
這樣最好啊 中職CARRY一切 只伸手跟政府要錢就算了
負責一級賽是主導權就要自籌費用!要自己負擔也是可以那還需要給棒協回饋嗎?那需要上繳國庫嗎?既然是自己負擔那
打國家隊要聯盟自己出錢?我有沒有看錯?這比賽是中職主導組訓賽打「國際賽」耶?為什麼叫做你自己公司的加班費?國家隊是中職自己的問題嗎
就業不需分給棒協太多利益吧!至於給國家倒不如直接把錢用在基層發展棒運好了!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3-17 10:35:00瑞凡 本來中職借將出去不是中職的問題 但主導權拿到之後很遺憾的就是中職的問題因為國家跟棒協與中職借將沒有契約上權利義務關係
作者:
pase139 ( )
2017-03-17 10:37:00給會不會做事、想不想做事的人辦 結果差很多 例如黃會長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3-17 10:38:00人的因素比較複雜就不好說 就跟我說的6一樣 政府花大錢找來外籍專任總教練的話 怎麼配合
作者:
riddler (firefountain)
2017-03-17 10:40:005.的問題很容易和之前亞奧運時上去觀光領國光的龍套球員&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3-17 10:41:00照現在兩年一次一級賽的頻率 大概一年半前就要開始出大名單
雖我覺得體育署會另立名目補助 但理論上應該自行負擔財源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3-17 10:42:00然後球季外還得教召集訓一下之類XD
作者:
riddler (firefountain)
2017-03-17 10:42:00在家忿忿不平的遺珠之憾扯在一起的^^延伸想法就是前一年
另外棒協當時使用中華隊隊名時有需要付給國家錢嗎?如果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3-17 10:43:00像美國男籃的做法就是大名單先出來然後暑假去練一下看看有些球星暑假無聊去練練 結果大賽前又不想去了 很麻煩
作者:
riddler (firefountain)
2017-03-17 10:43:00度總冠軍隊伍的地位?全中職明星聯隊與冠軍隊主體孰優?
是指CT的使用權利也是跟棒協談呀!因為被棒協拿去註冊!除非叫中職創一個新的!但是隊名Chinese Taipei本來就可以
作者:
riddler (firefountain)
2017-03-17 10:45:00當然贏球就沒事,輸球該組隊模式會被罵翻的XD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3-17 10:46:00因為贏球迷還是佔多數所以我一直覺得政府處理方式就是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7-03-17 10:46:00冠軍可能是洋將比較好贏來的,全本土時可不一定
作者:
mstar (Wayne Su)
2017-03-17 10:49:00整天泡在 PTT,沒其他事做嗎?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3-17 10:49:00代表隊 都一條龍去包 事權專一簡單很多
作者:
mstar (Wayne Su)
2017-03-17 10:52:00整天都在幫謗邪講話,還是就是專門負責來帶風向的?
不要隨便說人是鞋粉喔!要不然也會把你打成中職粉或球團粉喔!
是崩潰還是怎樣 這篇他自己發的 你不要點進來就好了說他閒 你還不是整天盯著他推文 =.=
作者:
azirebb (大兔兔歐拉拉者麻煩站內)
2017-03-17 10:56:00不知道該說啥…先說你就是棒球協會粉絲吧…
作者:
wahaha23 (請勿拍打餵食)
2017-03-17 10:56:00出場費中職自付,保險猜測政府應該會吞
作者:
wahaha23 (請勿拍打餵食)
2017-03-17 10:58:00公司化也是一個方向啦,只是鬼島政府立場老是愛偏一方,這樣要怎麼去監督兩個組織?
作者:
tecnniv (想,不想)
2017-03-17 11:05:00雙V還是一樣自以為是
作者:
djpcsixth (排骨麵)
2017-03-17 11:16:00VV不甘寂寞
作者: Nobita (野比太) 2017-03-17 11:17:00
補助照樣申請阿 錢多錢少看政府誠意跟聯盟手腕
作者: kenike 2017-03-17 11:17:00
棒協又多少人 還不是到處借人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3-17 11:17:00寂寞寂寞就好
作者: Nobita (野比太) 2017-03-17 11:18:00
至於補助的名目或是常設國家隊總教練問題 不就內部程序隨便找個方法規避就好了 比方說真的弄個公司 掛個名這種內部作業拿來討論也不會有什麼結論 要給一定有方法要給一定有方法 不給一定有理由 想不想做的問題至於球員出場問題 本來就管不到非領中職合約(如旅外)的人棒協一樣管不到啊 中職就領隊會議決議球團不能擋就好領隊會議決議了就有對球團約束力 球員自己不想打管不著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3-17 13:35:00說真的不用想說中職有多透明 我曾經寫信去想看一下中職規章結果他們回復是只提供主管機關跟學術單位使用一般人想看抱歉是沒有的 連組織架構都不給看何況財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