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連結:https://goo.gl/saHJMv
立法委員 黃國書
體育改革從體育署開始!
在今天早上新任體育署長佈達後,國書與何欣純委員、張廖萬堅委員、許智傑委員邀請了
教育部蔡清華次長與林德福署長到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在會中國書也具體要求教育部應在
未來把體育署的改革也納入體育改革的一部分。
在三月初WBC敗戰之後,面對國人要求檢討棒協的聲浪,除了林全院長重申了四點目標,
教育部也快速地宣布了體育署長的新任人選,而署長在上任之前,更是以提前宣布「要組
最強的國家隊」、「國家對未來選訓將由中職主導」等消息展現改革決心,對此,國書肯
定新任署長積極任事的態度,但是與其說要組最強的國家隊,我更期待署長能夠在每個項
目都以組成最友善球員的國家隊而努力,不要什麼賽事都要推最強的選手出去,這只是會
加速球員消耗,讓我們真正優秀的選手害怕回來奉獻的風險。
對國書而言,如果體育署能放下獎牌績效的KPI思維,回到體育專業考量,落實賽事分級
管理,針對不同層級的賽事,明定協會、政府與球員間的權利義務關係。落實三級棒球建
設,停止殺豬公文化,跳脫出體育署拿成績交差的本位主義思維才是民眾所期待的。因為
,我們面對的不只是棒球的問題,更是體育改革的問題,我們不能夠重蹈每一次賽事失利
,就用小幅度的調整來回應民間期待的做法,關鍵的是整體體育環境的改革。
而針對新任體育署長「棒協所有財務都有會計師簽證,每筆經費都是符合國家稅務法令,
我想大家對棒協有一點誤解。」的發言,國書認為,這正是體育署長期跟協會共生關係下
的錯覺,如果仔細去看部分協會上交的報表,支出與收入居然可以剛好收支相抵這些現象
可以說是屢見不鮮,國書也建議署長在為棒協背書之前,應該先去了解監察院在昨天對體
育署與教育部提出糾正的原因。
以去年三讀通過的國書對於國民體育法第八條、第十八條提案為例,原本希望可以讓各項
目的國家隊的保險都可以法制化,也讓民眾參與協會評鑑。但是,體育署面對三讀通過的
條文,遲至今天都沒有相關配套子法的設計,以至於我們空有法律卻無法實際讓國手受惠
。而在去年奧運之後,即使面對立法院教育委員會提案要求體育署應具體檢討,但是在官
官相護的制度下,至今應該負責的每個官員都沒有一個檢討,而體育署長甚至是趕在WBC
檢討前辦理退休,安全下庄。更可惡的是,面對體育改革法制化的呼聲,體育署從頭到尾
都是消極面對,藉拖延送案與條文定義不清等手段迴避人民期待,陷小英政府與林全院長
於不義。國書認為,如果我們的體育署沒有先做出相對應的改革,那麼即使未來無論是《
國民體育法》全文修正,或是《體育團體法》專法通過,台灣體育改革依然沒有落實的一
天。
最後,我也要提醒新任署長,在歷次的體育風波之後,民眾與體育署之間的互信已經蕩然
無存,對於署長勇於任事的精神我予以肯定,但體育署不能只是「好做伙」,除了體育改
革必須要從體育署開始做起,而教育部也不能繼續過去切割體育署的心態。希望林署長能
夠記取過去「足球元年」「運動彩券臨時喊停」的教訓,不要因為是體委會的老長官就繼
續放任體育署的行政怠惰,唯有徹底整頓體育署內部高階文官,積極配合相關法制改革,
才是重拾民眾信心,健全台灣體育環境的根本作法。民進黨政府的「體育改革」是不是在
打假球,全民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