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棒球規則7.05
在下列情況下,跑壘員包括擊球跑壘員得在不虞被判出局情況下進壘。
(F) 給予兩個壘:
界內球彈跳進觀眾席或"因野手之碰觸"改變球路,進入一壘或三壘界外觀眾席,或穿過球
場圍牆、記分板、灌木或圍牆上之草,或經下面穿過或被夾住。
大家仔細看,為何有些或有逗號有些沒有呢?就我來看,或前面若有逗號,代表應該是指
不同事件了,否則幹嘛用逗號?
第一個「或」並沒有逗號,代表
[界內球彈進觀眾席]和因[野手碰觸改變進入一三壘界外觀眾席]都是推進兩個壘包
這邊之所以用「或」且沒有逗號,是因為要說明球「進到觀眾席」的兩種狀況算是二壘安
打:
1.界內球彈進去觀眾席與
2.野手碰觸而進到一三壘界外觀眾席
都是算二安
(這也說明野手碰出全壘打牆外就是全壘打,且都是說明進到「觀眾席」的情況的兩個子
句,差別在於有沒有碰到野手)
接下來的或就有逗號,代表是不同事件,也就是其他事件:
球穿過圍牆、記分板、從下面穿過...等
而且仔細看,灌木或圍牆中間的或為什麼沒逗號?代表他們是指同一事件,也就是球不管
打到灌木還是圍牆都是二安
另外換個角度想
如果球卡在全壘打牆下,還要因為野手碰到才能算二安
那如果球一開始就卡住,那野手也只能用力挖出來了吧?畢竟野手一開始也沒碰到阿
所以四個子情況的解釋感覺比較符合國文語意
也可以避免野手故意塞球的情形
小弟手機拍版,個人拙見,如有錯還請大大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