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熊」有「猿」! 劉玠廷充分信任洪

作者: wn7158 (司機5566)   2017-05-17 14:55:10
※ 引述《rahim03 (隨風而去)》之銘言:
: ※ 引述《Justice5566 (正義56)》之銘言:
: : 其實我不懂rahim03為何要拿27人名單出來嘴紅中。
: : 27人名單的來源是:
: 這個不是27人名單,我說過非常非常多次了
: : 花蓮地院審假球案審一審,覺得有27人有假球嫌疑,把他們都移送地檢署,
: : 經過台北地檢署審理後認為沒有證據證明他們有打假球全部不起訴。
: : 所以這27人名單總共有哪些人?
: : 陳大順、葉君璋、洪佩臻(改名:洪浩人)、黃清文、賈西(改名:凱撒)、
: : 陳義信、陳逸松、洪一中、吳復連、李文傳、林易增、克魯茲、賴有亮、
: : 白昆弘、張耀騰、黃忠義、廖俊銘(改名:廖剛池)、黃杉楹、陳彥成、
: : 王傳家、張文宗、陳威成、張協進、張建勳。
: : 要拿27人名單來嘴,那要不要也嘴一下小葉跟全國巡迴總教練啊?
: : 更別提去年四隊教練有三個都是在名單上的,
: : 紅中是有很多可以罵的地方啦,
: : 拿一個地檢署全部不起訴的名單整天酸紅中會不會太無病呻吟一點?
: : 你自己說中職封殺雙重標準,那拿不起訴的紅中來嘴是不是也雙重標準?
: 抱歉這個不是經過不起訴的27人名單,我不知道到底要說幾次耶
: https://goo.gl/zQn4pp
: 綜上所述,本件事證明確,被告犯行,自堪認定。至公訴人指為共犯之沈方達、沈哲章
: (業經判決無罪確定)、王志雄(業經一審判決無罪),雖經另案判決無罪,惟並不影
: 響本院認定之事實。及證人郭建成、張正憲、林國清、江泰權、郭尚豪等人,在其自身
: 刑案中(臺灣高等法院86年度上訴字第5354號),有利於被告之供述,因與其自身是否
: 構成犯罪攸關;與兄弟象球員陳義信、陳逸松、洪一中、李文傳、林易增、吳復連等人
: ,興農牛隊球員陳威成、黃忠義、張文宗、王傳家、張耀騰等人,雖經臺灣臺北地方法
: 院檢察署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案號:92年度偵字第 19618號),惟該不起訴處分書,
: 並未就本件之比賽場次加以認定,均尚難採為被告有利之認定,附此敘明。
: 所以沒有經過不起訴,實際上是根本裝死沒查,知道了嗎??
: 中職封殺雙重標準,球迷也雙重標準,中職聯盟裝死不用出來說明
: 曹錦輝身敗名裂、陳峰民無罪回不到球場
: 還有如郭銘仁、許竹見連嫌疑人都沒被列過也...
: 然後洪一中等人享受掌聲
: 你覺得是應該?連質疑都不行????
恩恩!我知道你的標準是什麼?
所以當初我也很納悶,為何小曹不能再回來中職打球,沒問題本來就該讓他繼續在中職發
光發熱!
就如同不起訴書內的葉君璋一樣,沒問題就繼續打球啊!
不要用自由心證的標準,來判斷誰黑黑的.
比如恰恰,覺得隊友亂打太over,就揍變電箱,就推論洽洽知情不檢舉??
林32媽媽和雨刷借錢開檳榔攤,卡拉ok,我們就要懷疑林32因為媽媽有問題嗎?
http://m.ltn.com.tw/news/society/paper/377123
當然不能這樣,所有事情都要有證據,法院判決還公道的,就不該用影射他人的事來懷疑
.
所以小曹,陳峰民,何繼賢也該用同樣標準讓他們,還能打球就再回來打球.
作者: jackjack674 (風流一劍)   2017-05-17 14:58:00
……
作者: beanseven (beanseven)   2017-05-17 15:06:00
我知道曹沒罪,但我也知道他接受性招待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7-05-17 15:08:00
如果要同一標準 確實是這樣啊 事實上鄭昌明也判無罪陳健偉不只無罪 還大力澄清呢 沒人理而已
作者: GAIEGAIE (該該)   2017-05-17 15:28:00
曹是接受性招待啊 這可確認的吧
作者: yuetsu (Super White)   2017-05-17 15:58:00
你的邏輯也是神奇
作者: qoos0416a (QOO)   2017-05-17 16:32:00
曹沒什麼資格跟何紀賢陳峰民一起提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