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講得狀元拒絕簽約
印象中中職或TML好像都沒有
但有一個人非常接近你說的狀況
2003年底史上最大代訓選秀第一金剛第2輪第1順位選的徐余偉
徐余偉一聽到被濫隊金剛選中
第一時間氣得幹譙,而且拒絕簽約,是之後劉保佑接手後誠心懇談加上簽約金不錯
他才回心轉意
那時候金剛慘狀跟新球隊差不了太多
極缺戰力
選秀幾乎選隔年能馬上退伍比賽的球員(所以有些天分有限的蔡建偉曾豪駒,
有得打當然快簽,但徐余偉多等一年不怕沒人要)
但今天第5.6隊新聞是要3年不像當初徐余偉隔年就能出賽?
假如你是徐余偉當初金剛是3年才能一軍參賽
簽約金在高你會想簽約嗎?
畢竟徐余偉也是陪金剛陣痛幾年自己和球隊才有好成績
3年對一個生涯有限球員很傷吧
至於誠泰當初選的都是後年才退伍的,所以球員壓力不大)
(我知道陳子豪也有幹譙但當時兄弟戰力沒那麼差,陳子豪當時只怕教主給的錢少而已)
※ 引述《pujos (lks)》之銘言:
: 先不談球隊
: 談選秀就好,沒意外的話
: 新進球隊順位應該是第一吧?
: 這種玩法下
: 第一順位被選中的狀元要陪新球隊爛3年
: 第一年談完也沒二軍可以打->領底薪
: 第二年打二軍->領底薪
: 第三年上一軍->前年度沒成績還是領底薪
: 第四年依上一季成績敘薪
: 如果你是大王有機會調500%,不是的話呵呵
: 再來就是球員放3.4年的問題
: 誰敢說不會出什麼傷病的
: 這那個第一指名要啊,按
: 大概前幾輪都不會願意簽
: 智商正常一點的合約絕對直接談崩
: 第二年再來選季末有點成績搞不好直接就調了
: 還有一點最重要的
: 台灣老闆什麼不好
: 專門看球隊成績調薪資
: 新進來被當沙包打老闆會有多爽?
: 不爽你想調薪水
: 是能調到那裡去
: 想想就很慘烈......
: 又一個雖洨?
: ※ 引述《centre0130 (Dracula)》之銘言:
: : 一,企業資格審核
: : 加盟金:新台幣1億2千萬
: : 保證金:5年經營保證金新台幣3億6千萬。
: : 母企業資格
: : ●成立5年以上
: : ●母企業資本額新台幣五億以上
: : ●台灣法律認證的股份有限公司
: : ●非台灣籍不得持有資本總額達50%
: : ●需向會長提出股份、股本名稱、地址及所擁有股份比例
: : 個人出資:以特殊個案來進行討論。
: : 企業或個人合資:以特殊個案來進行討論。 (這個?)
: : 新球團經營企劃書:
: : ●提供主場規劃
: : ●地方支持:公開支持聲明(聯名簽署)。
: : ●母企業基本資料:企業稽核與調查報告、執行長履歷書與經營理念。
: : ●新球團計畫書:符合市場機制的宣傳計畫、符合三場理論(主場、農場、球場)的經營
: : 模式以照顧球員、經營球迷。
: : 地方棒球振興計畫
: : 1億新台幣(推行基層棒球活動或建設相關設施)。3000萬由聯盟執行,7000萬由母企業
: : 提出計畫與執行。
: : 二,聯盟配套措施
: : 新人選秀會
: : 新球團擁有以下選秀權優勢
: : ●優先選秀權
: : ●額外選秀權
: : 擴編選秀會
: : 自原四球團補充戰力。
: : 洋將規定
: : 新球團皆比一般球團多一個名額。
: : 戰力外選手
: : 新球團可以與戰力外選手優先議約。
: : 三,加盟時程
: : 第一年
: : ●確定新加盟球團
: : ●新球團參加第一年中職選秀
: : ●新球團參加第一年擴編選秀
: : ●新球團與戰力外優先議約
: : 第二年
: : ●新球團加入中職二軍賽事
: : ●新球團參加第二年中職選秀
: : ●新球團參加第二年擴編選秀
: : ●新球團與戰力外優先議約簽約
: : 第三年
: : ●新球團加入中職一軍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