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一項一項看,分析符合這種條件的企業有多少
※ 引述《centre0130 (Dracula)》之銘言:
: 一,企業資格審核
: 加盟金:新台幣1億2千萬
: 保證金:5年經營保證金新台幣3億6千萬。
最基本加入門檻4億8千萬,加盟金拿不回來,保證金要打滿5年才拿的回來
以企業財務攤分平均一年要7千2百萬,這還沒加其他筆的
: 母企業資格
: ●成立5年以上
: ●母企業資本額新台幣五億以上
: ●台灣法律認證的股份有限公司
: ●非台灣籍不得持有資本總額達50%
: ●需向會長提出股份、股本名稱、地址及所擁有股份比例
: 個人出資:以特殊個案來進行討論。
: 企業或個人合資:以特殊個案來進行討論。 (這個?)
資本金總額是指企業各種投資主體註冊的全部資本金,如果你大股東是外資就不行了
所以很多電子公司基本GG,因為原始註冊很多都是外資跟國外創投基金
不過這資格開了一個門就是個人出資,比如某企業設了一個子公司這樣的話就變成個案
可以討論XD 反正中職最不缺的就是個案,個案年年有中職特別多
: 新球團經營企劃書:
: ●提供主場規劃
: ●地方支持:公開支持聲明(聯名簽署)。
: ●母企業基本資料:企業稽核與調查報告、執行長履歷書與經營理念。
: ●新球團計畫書:符合市場機制的宣傳計畫、符合三場理論(主場、農場、球場)的經營
: 模式以照顧球員、經營球迷。
這個還好,就是提計劃書,反正大家寫一寫你作不到他也不能幹嘛
: 地方棒球振興計畫
: 1億新台幣(推行基層棒球活動或建設相關設施)。3000萬由聯盟執行,7000萬由母企業
: 提出計畫與執行。
這1億加上加盟金1億2千萬跟保證金3億6千萬,球隊都還沒組要先編5億8千萬基本預算
: 二,聯盟配套措施
: 新人選秀會
: 新球團擁有以下選秀權優勢
: ●優先選秀權
: ●額外選秀權
: 擴編選秀會
: 自原四球團補充戰力。
新球隊基本上沒像LANEW一樣,連續5年選秀補充戰力的話很難跟目前一軍的抗衡
: 洋將規定
: 新球團皆比一般球團多一個名額。
多一個也是開福袋的概念就是
: 戰力外選手
: 新球團可以與戰力外選手優先議約。
撿一些戰力外還能打的選手來補充隊型
: 三,加盟時程
: 第一年
: ●確定新加盟球團
: ●新球團參加第一年中職選秀
: ●新球團參加第一年擴編選秀
: ●新球團與戰力外優先議約
: 第二年
: ●新球團加入中職二軍賽事
: ●新球團參加第二年中職選秀
: ●新球團參加第二年擴編選秀
: ●新球團與戰力外優先議約簽約
: 第三年
: ●新球團加入中職一軍賽事
還沒打先蹲兩年二軍,第一年整出一隻球隊,第二年打二軍,第三年打一軍
所以前兩年以球隊預算跟簽新人來說,第一年球隊至少要編3億球隊預算才夠用(國內外選
手跟教練簽約金+薪水+各項支出),第二年還要繼續簽也至少得編2億跑不掉
如果認養球場跟建訓練基地就要編額外支出了,因為你光簽人養人就要先花一筆
所以前兩年要先跟股東說聲抱歉,我組支新球隊前兩年要花大概10億8千萬,第三年才能開
始有收入,除了3億6千萬可以拿回來以外其他就是丟到水裡了
如果有沒算到的錢隨時還要追加預算,除非是老闆很有力強力主導自掏腰包燒錢
不然普通大股東都不會肯的,你拿我的錢去燒穩虧不賺的項目,沒釘死你才怪
而且上市公司年度預算都是去年底編好的,要有公司肯先編10億多加入職棒
這種要老闆跟大股東真的很有愛,不然我想這輩子都看不到新球隊加入了
10億多拿去打電視廣告,都可以包好幾年檔期播到觀眾打電話罵人了XD
有新球隊加入的話記得到我墳前跟我說一下,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