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保證金3億兩億還是多少,因為會還
倒是其次
有人說好幾億的利息算誰的,其實是可以跟銀行設個保證金照壓利息還新球團
但是加盟金幾乎算是1.2億直接丟到水裡
四個球團決議的,我感覺目的就是讓各個球團當要轉賣球隊時
1.2億是一個四球團最少可以回收的
(大家可以看當年興農賣億大才賣多少而已)
四球團球員兼裁判,會訂這個金額我覺得不意外
(跟公務人員自己球員兼裁判,自己設退休可以領多少有87%像)
1.2億加盟金丟水裡,還不如等有人不玩1.3億買下來(義大當年)
我個人建議一個方法,你聯盟有心要擴隊(現在看起來是沒有)
你新球團加盟金一樣1.2億(是可以在少一點)
一開始就掏這麼多錢可以擋像米黑亞那種
【然後你加盟金的50%還60%讓你全額折抵新簽球員的簽約金】
你聯盟有心要多隊伍,沒有立場去賺人家加盟金
因為現在四球團加聯盟口徑都是一致的:職棒是賠錢事業
那你更沒有立場去賺人家願意跳進來賠錢的加盟金
不要拿當年中信金加盟的1.2億門檻來設
當年職棒不是你們現在口中的:賠錢事業
一方面新球團更有空間可以開高於行情一點點的價碼去簽新球員
對於被新球團選到的球員更有意願被簽,補償晚一點點上一軍表現
EX:像大王500萬被選走,新球團因為簽約金可以扣加盟金的關係
不像原本可能要繳1.2億加盟金,簽約你大王時再噴五百萬
新球團可能就可以拿到600萬來簽大王,甚至是650萬
多100萬~150萬來補償你不能馬上升上一軍。
然後也不要硬性的說要到第三年才能投入一軍
中職有上下半季,我認為可以折衷在第二年的下半季讓新球團投入
對於被簽到的球員,跟新球團也會可以接受
一切如果照我建議的時間表來走
EX:
2017年年底A公司確定投入職棒
開始籌組行政團隊,跟中職簽約,找地方政府合作,蓋宿舍訓練中心
吸收今年季末被釋出的老將,組織教練團
(教練團開始準備明年選秀,球團未來方針擬定,像當年徐總剛接義大一樣
徐總我記得新聞有說他有規劃一個未來五年還十年的義大方向)
2018年初開始洽談城市成棒球員
2018年中開始季中選秀
簽約談成一般都8.9月,準備投入冬盟
季末開始簽被釋出球員(30歲上下)
簽一些保護名單外的球員(怎麼簽可以再談)
2019春訓找洋將
2019上半季二軍磨陣容,下半季投入一軍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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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我是新球團我很可以接受
對有心要玩的新球團,時間不會太趕
也不會拖太長(空養球員太久不能上一軍)
花的錢也還好(前置教練薪水也還好)
(還可以回收個半季轉播費)
而且我不認為四洋將+現在人才過剩需要舞台的棄將
+選秀吃大補丸(簽到大王釣蝦這種狀元等級)
對上四隊已經累了半季,對上春訓半年士氣高漲的新球團
新球團還會墊底
(畢竟加盟金這種錢丟到水裡的可以拿來折簽約金這種本來就要花的
感覺就會好很多)
球員立場,我被新球團選到
最多就當季末底兩個月不能打跟隔年上半季不能上一軍
但回過頭來講,近年四隊人才的規模,除了大王承飛這幾個(海歸不提)
有幾個當年季中選到,就一路站穩一軍到隔年上半季都還站穩?
若簽約金稍微高於行情,新球團又比較有位子可以卡
我是新球員我會很樂意被新球團選到
聯盟跟四球團有心要擴隊 可以聽聽看,幫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