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余文彬條款有辦法被衝撞嗎

作者: wegoWU (我愛小瑜 小瑜愛我)   2017-06-13 20:11:55
個人認為旅外就是等同放棄國內職棒rookie的階段,一回來就沒有蜜月期了
能用就留下來,而且薪水翻很快; 不能用就掰掰
這些球員當初選擇旅外的時候就該想到了,自己選的應該要自己承擔
現在旅外回來的薪水都有提高了,能不能打得長久就憑自己的本事了
選擇旅外就是放棄給國內養成
照理來說回國打球時應該是「養成完畢」
如果能用又打得好,薪水翻得快自然有複數年約的保障
如果不能用、年紀又大了沒有養成價值,球團付簽約金給他養身嗎XD?
對選手而言出國去闖是好事
但是對國內職棒而言,還是要有固定數量的新人去維持戰力
作者: bnnbnnbnn   2017-06-13 20:13:00
旅外拿高薪反而是好事,帶動整體薪資上揚
作者: jpecho (你攏省小條開大條)   2017-06-13 20:39:00
一堆旅外回來薪水都不錯,要給簽約金,不如投資中職基本薪資大家都想先出去闖,再回來養老,沒道理捧錢鼓勵旅外再回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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