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Google搜尋「他」出現假球二字 提告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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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中華職棒97年間爆發米迪亞暴龍隊假球案,時任球團老闆的施
建新(現改名為施允澤)也被認定涉案;刑事部分雖被依背信罪起訴,但歷審均以罪證盼
不足判他無罪。不過施不滿在全球性搜尋引擎Google上,在鍵入個人名字後會跳出「假球
」二字,因而告上法院,要求移除「施建新假球」字串。法官歷經超過1年審理,上週駁
回告訴人請求,全案仍可上訴。
本案上週五(7日)下午宣判,當庭僅有一名代表Google出庭聽判的女子;記者於宣判前
已先探詢可否採訪?但獲得「未獲公司授權後」後,該名女子於宣判後隨即離開。
法官日前就本案開庭時指出,告訴人(指施)被刑事偵辦為事實,雖後來獲判無罪確定,
但媒體寫稿定回帶到「假球」相關訊息,且「現在新聞稿上到Google是很自然的事、無可
避免」,加上他又涉炒股案(一審被依違反證交法判刑4年、可上訴),移除沒有實際效
果。但施的律師認為,Google此舉確實影響其家人,盼能移除後還施清白,強調「不要鍵
入『施建新』三字,就跳出『假球』二字」。
法官歷經審酌並找來相關證人作證後,仍舊判決施敗訴。
全案起因於,施建新在96年間與股東林秉文等人合資買下時名為誠泰眼鏡蛇隊的球隊後,
後更名成米迪亞暴龍,卻爆發俗稱「黑米事件」的假球案;新北地檢署(板橋地檢署)在
搜索、偵辦後,依背信罪起訴施、球團金主林秉文則是以詐欺、賭博罪論告。據統計,牽
涉這起簽賭事件的「黑米人」上下達33人。
案子進入法院後,一審法官以「檢方起訴施涉犯背信方面舉證不足」,判施無罪,二審維
持原審見解,全案確定;其餘被告方面,林秉文被依7件詐欺罪論處,判有期徒刑2年、球
團財務兼幕後操盤手陳嘉豪與領隊包澄治則判刑1年10月,但均能易科罰金66萬了事。
球員涉案部分,二壘手胡仁偉判刑1年,得易科罰金36萬元、投手陳建輔判刑6月,得易科
罰金18萬元。至於涉入該案的國家隊捕手陳克帆,則因檢方偵辦期間已認罪,獲緩起訴處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