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純討論 沒有任何針對性
如果有一個企業來成立一支年齡限制要在35歲以上才能參加的職棒隊...
組成的要素有:
一、年齡必須35歲以上
二、必須要有在台日美韓古澳...等職棒層級的聯盟,一軍出賽過的經歷
三、沒有屆退年齡,但和其他球隊一樣有一軍、二軍的制度
打不好就算過往的名氣再大,一樣會被下放二軍
甚至球季結束後被釋出
打得好完全沒有年齡限制 (不過我想50歲就是很大的檻,一般頂多撐到45歲就差不多)
四、每年季中選秀都會參加,但選的球員必須滿足第一、二項才有機會被選上
五、討論標題取名52隊,就是捨不得像鋒哥、泰山
這些明明還能打卻被球團冰起來的傳奇球星
所以52隊就是專門讓這些想繼續棒球夢的老球員能有施展的舞台
六、由於是讓資深球員圓夢的球隊,打的是榮譽制
沒有簽約金,一軍球員即使打得再好,也都只能領聯盟一軍最低標準薪資-7萬/月x12
隔年不加薪、不減薪
統整一下,榮譽制 = 聯盟最低標準薪 + 爭取一軍出賽
但也完全依照聯盟的自由球員制度,如果在52隊表現出色的資深球員
只要符合FA的條件,其他隊想挖走,52隊完全不阻止,甚至樂觀其成
七、門票定價:內野不分座位NT$100、外野不分座位NT$50
八、球團的營運不用擔心會撐不下去
理由:1.球員的薪資是低薪
2.有傳奇球星的加持,門票收入能維持基本盤
3.靠販賣周邊商品
4.轉播權利金
5.廣告贊助
6.企業冠名
九、最後最重要的一點:球員分紅制
其實前面講那麼多,看到這裡有人應該會問
真的有傳奇球星會來台灣打這種52隊嗎?
如果球團在球季結束後,營運是賺的
就依照當初簽訂的合約,白紙黑字明定依照分紅的比例下去分配盈餘
例如一軍底薪7萬
球季結束後,就依照貢獻比 (量化的棒球數據現在很明確)
最終年薪 = 底薪x12 + 分紅
這樣就除了榮譽感,也會讓球員能實質得到其努力的回饋
ps.外籍球員的食宿、機票都是球團全額負擔
覺得52隊,在台灣是有票房的可能!
不過前提是希望聯盟能解除3名洋將的名額限制
花個100、50,就能看到各國的傳奇球星來台繼續棒球夢
就球迷的角度,感覺一整個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