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08
【任意引退球員公告】
[2017/8/4] 依聯盟規章【任意引退球員及申請復籍規定】公告統一球團所屬周廣勝選手
、劉育辰選手為任意引退選手。
[2017/8/8] 依聯盟規章【任意引退球員及申請復籍規定】公告統一球團所屬蔡萬霖選手
為任意引退選手。
【任意引退球員及申請復籍規定】又稱【張家浩條款】
任意引退的球員,60日內不得提出復籍之申請,若要再返回中華聯盟,需取得原屬球團的
書面同意。若其申請復籍須遵守以下規定:
一、任意引退球員於引退公佈起60日內不得復籍。
二、任意引退球員需經原屬球團同意,方可申請復籍,由中華職棒聯盟會長決定。
三、准予復籍的球員,須「先」與原球團締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