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eavensun: 停薪有問題不合法 球隊只能停賽及未來不續約 09/01 00:40
合不合法其實要看統一跟林志祥的合約如何簽的
除了制式合約外,中職球員合約多多少少都還會加一點其他進去
中職應是有提供合約範本,但那僅供參考,肯定有修訂過的版本
要說不合法呢? 其實合約沒攤開前都不知道合不合法
但依照林志祥和經紀公司目前的情況,不合法的機率應該滿低的
如果工會對停薪這事情也沒表示意見的話
幾乎可以確定合約內有相關規定可以停薪
另外合約範本中其實除了第21條外
還有第5條規定
第五條(事故減額)
選手因違反本契約或中華職業棒球聯盟之相關規定遭中華職業棒球聯盟為停賽處分或因與
本契約之服務無直接原因之傷病等,可歸責於選手之事由所導致之停止棒球活動期間,球
團得不予給付第四條報酬之全部或一部,如有本契約第二十一條所示情形,並得依該條約
規定處理。
只能說合不合法關鍵在於這條,就看統一跟林志祥當中的合約到底是如何簽訂的
看是否有做規定延伸
可能會有如違反某些合約規定導致被球團禁賽的話,薪水就不給付的相關規定
如果球員本身因素被無限期禁賽的話,停止給付薪資也不奇怪了
※ 引述《z50905 (z50905)》之銘言:
: 有人知道棒球員跟球團都會簽何種「內規」嗎?
: 想來想去台灣所有職業
: 好像也只有棒球員和明星代言這兩種會因為有損公司或商品形象而解約
: 就連藝人婚外情也很少跟經紀公司解約
: 所以婚前約炮這行為真的有到很嚴重嗎
: 想問問看大家的標準
: ps:所以若只是婚前女友階段,大家也覺得劈腿是無法接受的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