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AY1986 (Prank)
2017-09-12 19:53:42※ 引述《Sheng98 (賤狗的窩)》之銘言:
: 中職/被新球團挑中球員 拒絕加盟就強迫引退
: 2017-09-12 17:46聯合報 記者藍宗標╱即時報導
: https://i.imgur.com/8fFOU89.jpg
: 中職會長吳志揚今天重申,希望最快2020年就有新軍加盟。記者藍宗標/攝影
: 中華職棒針對擴編球隊制度,今天再度召開常務理事會,中職會長吳志揚重申,如果
: 一切順利,希望最快2020年就有新軍加盟,而且一次增至6隊。
: 中職新球團在新人選秀權、擴編選秀會、洋將人數都有特別規定;在擴編選秀會部分
: ,第1年在老球團30名球員保護名單外,可從各隊挑選兩人,必須支付原來球團每人300
: 萬元權利金(8人2400萬)。
: 第2年老球團保護名單降為18人,新球團可從各隊挑選1名非保護名單的選手,但需支付
: 每人750萬(4人3000萬)。
: 也就是說,新球團一定要挑選這12名球員,一共支付5400萬元的權利金。
: 中職也規定,被新球團選進的球員,年薪不得少於前一年,而且不得拒絕加盟,否則
: 強迫引退。
: https://udn.com/news/story/7001/2697402
我是比較好奇 這有找球員工會討輪過嗎?
接下來球員工會有出來表達意見嗎?
特別是強迫引退真的誇張了
30人名單外這真的還能接受
但18人名單外 有的說不定有機會上位 被挑走 雖然是比原本的先發機率大多了
到新環境跟新團體 訓練方式不銜接
可能ㄧ 二年就掰了
這點球員完全沒有不要的權利...
作者: pigzer (三菱鏡) 2017-09-12 19:55:00
球員工會是啥?老闆沒在管的啦
作者:
SungHyun (高雄李鐘碩)
2017-09-12 19:55:00道德迷覺得這樣一定可以永續經營 你在質疑什麼?
作者:
hbk20491 (〥夢中情一場夢〥)
2017-09-12 19:55:00球員工會之前不是被打電話事件看破手腳??
就把球員當商品吧 商店賣商品前要先問過商品意願??
作者: KrisBryant17 (小熊老大17) 2017-09-12 19:57:00
這就跟交易一樣啊,MLB除非你有拒絕交易條款,不然也只能乖乖走人
有沒有先發機會是一回事,但不論球員意願這個公會真的不出來講話嗎...
作者:
jimmy885 (jimmy885)
2017-09-12 20:00:00台灣工會就不強勢,林志祥事件其實是該出來了解
750 / 300 萬分個 10-20% 給球員 說不定大家比較甘願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7-09-12 20:00:00在原球隊沒什麼出賽機會, 賣給新球隊至少球員還有機會出賽
還要問球員意願的話好像就不太需要交易了XDDDDD
作者:
lionjin (貓)
2017-09-12 20:02:00看有沒有宣告FA
作者:
jimmy885 (jimmy885)
2017-09-12 20:02:00球員被停薪都還那麼低調,這種就更不用講了
作者:
splong (Close To The Edge)
2017-09-12 20:04:00這根本沒問題 是要出來講啥
作者:
bybe (小p)
2017-09-12 20:07:00韓國新球隊當初挑人也是這樣吧 不能拒絕
作者:
splong (Close To The Edge)
2017-09-12 20:07:00當然不是沒有討論空間 像MLB有10/5條款 要過waiver等等
作者: jess730612 2017-09-12 20:08:00
現況球員交易球員能拒絕嗎? 一樣不能拒絕阿
作者:
Kreen (æ¯å¤©è¦æ›´å„ªç§€ä¸€é»ž)
2017-09-12 20:08:00中職引退可以復出嗎?
作者:
splong (Close To The Edge)
2017-09-12 20:09:00但是"原則上"交易 球員本來就不能拒絕
作者: zarono1 (zaro) 2017-09-12 20:09:00
拿大王舉例真是笑死人,哪裡來的?領回去好嗎
作者: zarono1 (zaro) 2017-09-12 20:10:00
明明就是名單外,大王可能名單外嗎?什麼鬼例子
作者:
splong (Close To The Edge)
2017-09-12 20:11:00你才看清楚好嗎 推文是在講球員交易 不是新球隊選人
作者: KrisBryant17 (小熊老大17) 2017-09-12 20:11:00
交易球員不能拒絕啊,談不成也是球團間的事
作者: jess730612 2017-09-12 20:12:00
交易拒絕我看還是一樣釋出然後共識黑單 有啥不一樣嗎?
作者: zarono1 (zaro) 2017-09-12 20:13:00
“被新球團選進的球員,年薪不得少於前一年,而且不得拒絕加盟”蛤?眼睛長哪?
作者: jess730612 2017-09-12 20:14:00
交易拒絕我看連釋出都不會 離隊證明書也不會給你
作者:
zhutou (zhutou)
2017-09-12 20:22:00那如果在保護名單外 結果沒被挑中 會不會跟球團有疙瘩
作者:
sv1423 (岡山下智久)
2017-09-12 21:45:00這點我覺得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