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實在的.聯盟這次提出的辦法真的非常有誠意了.等於2年內要從舊球團送12個球員給
新軍.平均一隊要出3位球員.外加選秀權及選秀人數優惠.但是重點是光靠這12個人外加選
秀會選手.似乎還不足以成為一支職棒隊阿,新球隊至少要去生出25~30位球員當班底.才有
可能加入職棒.這25~30位要從哪裡來.會長好像沒講到阿
我反對舊有球團支援選手給新軍.但如果有補償.而且2年內只損失3位.應該是可以接受的
保護名單外(不管是30人還是18人)都還有一大堆好物可以拿.中職真的很有誠意了
但是會長好像沒講到.新選進來的人(EX:廖建富)可不可被被新軍挑選?這一點是很重要的
這麼有誠意的規定出來了.但我想應該還是維持4隊的機率比較大吧
一時之間要去生出25~30人.而且要有職棒水準,是很困難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