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國外救援台灣協會?體改聯3問轟體育署長
《國民體育法》8月底在立法院三讀通過,但體育改革聯會日前質疑,體育署根本仍然護
航體育協會的舊勢力,體育署長林德福前天晚上在《臉書》發文,反問網友,「各國負責
洲運會及奧運會的『全國性單項運動協會』,有哪個協會在它全部的會員組織中團體會員
的比例是低於50%?」體改聯昨晚則發文反問,國外這些單項運動協會也像台灣一樣封閉
僵化、出包搞爛事不受管控嗎?
「如果台灣的體育發展和協會結構,都像國外般發展健全、團體會員都有相當代表性,選
手都被妥善照顧、支持,全民對協會會有那麼多憤怒嗎?我們還需要修國體法嗎?」體改
聯在《臉書》粉絲專頁表示,過去林德福在被問到日本棒協公布財務、台灣做不到時,就
說國情不同,如今協會會員問題又變成要依國際慣例,「請體育署不要只挑對協會有利的
國外案例來當自己的論述基礎」。
體改聯並提出3個問題請網友回答:
1.國外的單項運動協會,有像我們一樣,長期封閉僵化,廣大民眾不得其門而入,由少數
一群人把持嗎?
2.國外的單項協會,有像我們的協會出這麼多包、搞這麼多爛事,而且,還可以爽拿政府
不受管控嗎?
3.台灣的團體會員有像國外一樣,可以自由參加、有民主機制、同時更擁有高度財務自主
能力嗎?
體改聯表示,體育署保障這些團體會員在協會總理事中50%的席次,無法讓人不質疑是想
保護協會舊勢力,「拿國外例子來比較,更凸顯台灣體育環境和制度的落後和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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