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大家都在吵上下半季畸形制度
那不如這樣
乾脆反其道而行
把120場改成四個半季 一季30場
總共能拋四次彩帶
如果四個半季都不同隊伍
那就以該季封王的勝率來決定種子順序
四強淘汰賽
但如果同一支球隊封王兩次以上
例如Lamigo贏得兩次封王
那其餘封王的兩支球隊先打5戰3勝的挑戰賽
晉級者再和Lamigo打冠軍賽(Lamigo保送一勝)
若Lamigo和兄弟都分別封王兩次
那就和現在上下半季制度一樣
若Lamigo三次封王 兄弟一次封王
那Lamigo保送兩勝 而且享有全部主場優勢
若Lamigo四次都封王 那就和金冠軍一樣
其它球隊組成聯軍 和Lamigo 7戰4勝
Lamigo享有全部主場優勢
但如果聯軍獲勝 能夠獲得20%的票房利潤
而該年冠軍仍然是Lamigo
這樣子會不會比較有趣啊?
以中職選手素質和球團的經營理念
如果改成120場單一賽季
一定一堆球團打到一半爭冠無望就開始坦了
球迷也懶得進場
畢竟現在除了米糕有本錢以外
其餘球團會進場的球迷大多還是戰績迷
大家覺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