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VVizZ (我很窮)》之銘言:
: ※ 引述《psvita (請輸入使用者代號)》之銘言:
: : https://headlines.yahoo.co.jp/article?a=20171016-00000002-pseven-spo
: : 如標題
: : 簡單說就是巨人缺大砲所以已派人來視察王的狀況
: : 可是王還得再打一年才能競標
: : 所以考慮看是否能向Lamigo租賃的方式借將
: : 但週刊的新聞可信度...嗯
: : 我覺得巨人還是會找中日的Guerrero
: 回個文好了
: 看到這篇
: 真的很興奮
: 大王早就不需要在台灣證明什麼了
: 然後租借契約
: 在職業球賽本來就很常見
: 大王因為季中選秀的關係
: 要明年底才能取得旅外FA
: 而且旅外FA是球員可以接受外國競標而已
: 根本代表不了什麼
: 當年嘟嘟還不是不了了之
: 況且
: 旅外FA出去拿了補償金之後
: 母隊的權利就斷了
: 回來會變成重新選秀
: 怎麼算都是不利
: 現在如果買家可以確定
: 那當然趕快條件談一談
: 讓大王明年就在日職登場阿
: 都已經是第一名門了
: 哪有什麼好考慮的
: 打得好>每年展延租約調漲薪水
: 打的不好不適應>回來還是母隊球員不會跑去別人家
: 而且出租期間因為沒登錄中職,也不會有年資累計的問題
: 根本是三贏的局面
: 阿
以職業足球來說
租借通常都是以底下青訓球員為主
在母球隊沒上場機會但是發展性又可以期待
當然也有大牌球星租借的例子
(托雷斯14年從切爾西租借到AC米蘭 15年再以租借名義回馬德里競技)
薪水部分就看雙方怎麼談
有些是由承租俱樂部支付,有些是雙方各付一半,遇到特殊狀況出租俱樂部全額支付
也有可能。
租借還有一個重點 可以為母隊減少薪資壓力
一般來說不太可能出現永遠租借的情形,合約會附帶租借年限多久就要買斷球員
租借就是有點像試用期 承租方若覺得租借來的球員不錯 就直接跟母隊買斷合約
以這新聞是真的前提下
大王用租借名義去日職打球 太子可以去談薪水給付方式(附帶買斷合約金額)
1.大王可以完成挑戰高層級職業聯賽夢想
2.巨人除了有即戰力也可以試用 覺得滿意可以直接買斷 若打不好就回母隊
合約可以附帶母隊有優先續約權
3.太子可以有買斷金 整體薪資也可以清出空間
創造三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