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球團壓一個多月消息功虧一簣的點在哪裡

作者: pchunters123 (pp)   2017-10-17 15:42:53
秘密有兩個人以上知道的話,就不是秘密
A secret between more than two is no secret
中信球團這次危機處理,真的爛
現在網路媒體這麼發達
球員去約跑,怎可能瞞得住?
隨便數就有幾個可能洩漏的對象:
1.旁邊的隊友,互傳八卦
2.女方:跟朋友炫耀我昨天跟誰跑步,或吃醋爆料
3.球團內部人員:如爪爪球探阿勇都知道
4.想要控制球員的“特殊團體”
5.鄉民:輾轉得知
其實台灣球迷根本不在意球員約跑,
Ex:小鄧鄧,球迷只會拿『開房間』來笑一笑他,
不會真的因此叫他離開
還不如一開始就直接跟外界說清楚;
叫鄉民不要來追真相,
反而讓人越想去挖真相
作者: tw88 (台灣ㄅㄨㄅㄨ)   2017-10-17 15:43:00
好奇心
作者: kurtc (夏日的誤會)   2017-10-17 15:43:00
小鄧鄧未婚 這個已婚未婚差很多
作者: a1091100075 (小日本)   2017-10-17 15:44:00
問題是 這次約跑大將的都是已婚的 這一點會讓道德迷非常7pupu
作者: ar33ar33 (熊大大)   2017-10-17 15:44:00
有沒有結婚比較重要,你如果不結婚誰管你跟誰約跑
作者: SONY3310 (3310)   2017-10-17 15:45:00
已婚跟未婚差這麼多也在比
作者: larrysu   2017-10-17 15:46:00
覺得被吃的也很好笑 玩還會在乎喔 而且對方還有婚 硬要玩 心態有問題
作者: Isveia (non-exist)   2017-10-17 15:46:00
你知道鄧志偉未婚嗎?case基準點差那麼多也在比... zzz
作者: fujioqq (土地公爺爺救我)   2017-10-17 15:46:00
都是球團不發給球員保密防諜小卡啦 樓下唱保密是天職 唱
作者: skullno2 (頭骨二號)   2017-10-17 15:47:00
用紅中的話 喝酒約砲小事 但輸球就隨便人練肖話了
作者: powyo (光子郎)   2017-10-17 15:47:00
小鄧鄧也被冰很久了阿
作者: lovestar670 (海風)   2017-10-17 15:48:00
婚前約跑是道德迷,婚後約跑已經是法律層級了,可以請法律野球專員來服務一下!
作者: a1091100075 (小日本)   2017-10-17 15:52:00
其實就算婚後約跑 現在LINE上面的對話根本無法定案好
作者: kindaichi21 (金田一二一)   2017-10-17 15:54:00
4個都主力~明星等級的還已婚 這一包一次爆有點大包
作者: a1091100075 (小日本)   2017-10-17 15:54:00
而且搞不好有的人不能用妨害家庭罪起訴 反而要用性交
作者: forgiveus (原諒我們)   2017-10-17 15:54:00
以為查案是只靠line的是不是太天真啊
作者: a1091100075 (小日本)   2017-10-17 15:55:00
易防治法之類的來判罪 最多罰個30000吧?當然不是只靠LINE 但你要告成妨害家庭罪 現在連最基本的人事時地物都沒有 只有群組裡的對話是能幹嘛而且啊 這種是告訴乃論 大嫂團如果吞下去那就更沒戲
作者: kurtc (夏日的誤會)   2017-10-17 15:59:00
照樓上這樣說 那球團何必拿紀律出來講 約跑也算是運動啊^^那何必要三緘其口 早就出來聲明澄清這沒啥了啊^^
作者: a1091100075 (小日本)   2017-10-17 16:01:00
球團要用紀律很明顯啊 老婆不告的話 要用什麼罰??更別說老婆真要告 証據呢? 通姦刑案這麼好判的嗎
作者: kurtc (夏日的誤會)   2017-10-17 16:02:00
紀律不佳 影響球隊形象啊^^ 紀律不就是內規~
作者: a1091100075 (小日本)   2017-10-17 16:03:00
所以就是只能用紀律來說嘴 很正常 難不成要說他們都
作者: kurtc (夏日的誤會)   2017-10-17 16:03:00
而且球團要處分一定要案件成立? 可以討論內規不公平之處
作者: kurtc (夏日的誤會)   2017-10-17 16:04:00
但是這種影響球團形象的事情 不一定非要有告成才算數~有人說是通姦嫌疑犯?
作者: a1091100075 (小日本)   2017-10-17 16:04:00
更別說有的可能只是觸犯性交易防制法咧
作者: a1091100075 (小日本)   2017-10-17 16:06:00
所以你的重點是??球團作為? 我的重點是球員行為的法律觀點罷了 沒有要跟你辯什麼
作者: kurtc (夏日的誤會)   2017-10-17 16:07:00
我的重點是 不管違不違法 傷害球團形象就會處理我也沒有要辯啦 單純講球團立場
作者: a1091100075 (小日本)   2017-10-17 16:08:00
所以球團有處理了啊 只是手法不好看 但就現在來說 球
作者: kurtc (夏日的誤會)   2017-10-17 16:08:00
法律層面看 不一定犯法 所以看球團怎麼處理 看要大還是小
作者: peterw (死神從地獄歸來)   2017-10-17 18:03:00
小鄧未婚,而且事發後小鄧已經明顯被排除在接班梯次之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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