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項運動協會昨連署抗議體育署公布之章程修改範本逾越《國民體育法》授權範圍,違法
、濫權,並可能造成人頭會員問題,體育署長林德福在Facebook粉絲頁表示「心酸、不捨
」。
林德福昨深夜在粉絲頁「哇林德福」寫到:「這群人(註:各協會理事長等人),是我的朋
友,不是敵人。我們曾經並肩為台灣體育發展共同奮鬥,而今他們站在這裡,抗議我對推
動體育改革的想法,讓我有些心酸、也不捨…」
他表示:「打從重回體育界的那天,心裡就打定要讓體育界走出窘境,贏回尊嚴,這是我
的理念與使命。全民參與、理事長直選,是為了體現台灣的民主價值,扭轉民眾對於體育
界的觀感,更藉此展現體育人的高度與胸襟,大家為何會質疑有違法規呢,體育署跟我怎
麼可能帶頭違法呢?今晚又要失眠了…」
體育署正式回應則指出,國民體育法9月20日經總統公布、半年內各協會須依規定修改組
織章程,體育署所提出章程範本是參照內政部「全國性社會團體章程草案範例」,兼顧國
民體育法、人民團體法規定,與國體法修法意旨、協會實務運作等面向,沒有要求各協會
全盤接受,只是節省協會時間成本。
各協會所質疑理事長直選,體育署認為是回應各界對協會民主化期待,並兼顧組織開放、
運動專業,搭配國民體育法所規範內、外監督機制,讓協會能落實改革和有效治理。
至於各協會個人會員網路報名,體育署重申國民體育法規定各協會應開放人民參與,申請
加入個人會員者之資格,各協會無正當理由不能拒絕。體育署不會預先過濾,11月起會每
周公布1次申請加入各協會人數。
體育改革聯會也在Facebook頁面「FAIR GAME!Taiwan!體育改革聯會」發表5點回應,包
括開放全民參與不違背奧林匹克精神、協會最後改選時限是明年3月未違反《人民團體法
》、舉例質疑現有協會專業等,並指出協會以特殊性反對公平開放的章程範本欠缺說服力
。(王毓健/綜合報導)
https://goo.gl/waudz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