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項運動協會昨連署抗議體育署公布之章程修改範本逾越《國民體育法》授權範圍,違法
、濫權,並可能造成人頭會員問題,體育署長林德福在Facebook粉絲頁表示「心酸、不捨
」。
林德福昨深夜在粉絲頁「哇林德福」寫到:「這群人(註:各協會理事長等人),是我的朋
友,不是敵人。我們曾經並肩為台灣體育發展共同奮鬥,而今他們站在這裡,抗議我對推
動體育改革的想法,讓我有些心酸、也不捨…」
他表示:「打從重回體育界的那天,心裡就打定要讓體育界走出窘境,贏回尊嚴,這是我
的理念與使命。全民參與、理事長直選,是為了體現台灣的民主價值,扭轉民眾對於體育
界的觀感,更藉此展現體育人的高度與胸襟,大家為何會質疑有違法規呢,體育署跟我怎
麼可能帶頭違法呢?今晚又要失眠了…」
體育署正式回應則指出,國民體育法9月20日經總統公布、半年內各協會須依規定修改組
織章程,體育署所提出章程範本是參照內政部「全國性社會團體章程草案範例」,兼顧國
民體育法、人民團體法規定,與國體法修法意旨、協會實務運作等面向,沒有要求各協會
全盤接受,只是節省協會時間成本。
各協會所質疑理事長直選,體育署認為是回應各界對協會民主化期待,並兼顧組織開放、
運動專業,搭配國民體育法所規範內、外監督機制,讓協會能落實改革和有效治理。
至於各協會個人會員網路報名,體育署重申國民體育法規定各協會應開放人民參與,申請
加入個人會員者之資格,各協會無正當理由不能拒絕。體育署不會預先過濾,11月起會每
周公布1次申請加入各協會人數。
體育改革聯會也在Facebook頁面「FAIR GAME!Taiwan!體育改革聯會」發表5點回應,包
括開放全民參與不違背奧林匹克精神、協會最後改選時限是明年3月未違反《人民團體法
》、舉例質疑現有協會專業等,並指出協會以特殊性反對公平開放的章程範本欠缺說服力
。(王毓健/綜合報導)
https://goo.gl/waudzs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7-10-20 12:29:00忽然想起大空翼說過球是朋友XD
作者:
Israfil (贖罪聖音)
2017-10-20 12:30:00是很會A錢的朋友呢 たのしい!
作者:
phix (88)
2017-10-20 12:30:00協會就是$$$$$$$$
作者:
bruce713 (å°æ¸¸)
2017-10-20 12:30:00體育署x棒協x中職
作者:
phix (88)
2017-10-20 12:31:00改成做公益的 誰會死撐著不放手
作者:
loach98 (銀貨兩訖)
2017-10-20 12:31:00邪濊
作者:
bruce713 (å°æ¸¸)
2017-10-20 12:31:00獵人協會
作者:
Pro80 (綠蠵龜)
2017-10-20 12:32:00喔是喔真的假的
作者: opman543 2017-10-20 12:32:00
不過邪會把參與者當敵人噎
作者:
charmania (312282119)
2017-10-20 12:32:00敵人通常會偽裝成朋友
作者:
soaping (撿肥皂ing)
2017-10-20 12:32:00體育協會的確是朋友阿 但跟協會理事長改選有甚麼關係?難道現在這些協會的理事長換人之後 就不是朋友了嗎?現在的問題 就是 為啥非得這些人不可?從頭到尾就是體制改革的問題這個體制很明顯就有問題 到底有啥怨嘆的?
作者: qwqw1019 (孤浪) 2017-10-20 12:35:00
是朋友沒錯 只是是豬朋狗友
作者: yoshro 2017-10-20 12:35:00
本來就是阿,現在全民參與。
全台灣都知道協會制度有問題 這些既得利益者為什麼還能這麼明目張膽的囂張?
作者: shengping 2017-10-20 12:36:00
豬朋友
作者: ack0217 (Ack) 2017-10-20 12:37:00
我快吐了
作者:
SlamKai (Calm Violence)
2017-10-20 12:38:00蛇鼠一窩
作者:
Shermie (不是我的幸福)
2017-10-20 12:38:00協會是朋友,但現在裡面的人是敵人
作者: ssnight 2017-10-20 12:41:00
沒說錯啊,協會都是我(安排)的朋友
作者:
skuderic (BLACK)
2017-10-20 12:44:00噁心
作者: gn00604767 2017-10-20 12:46:00
快吐了
作者: astroching (astro清) 2017-10-20 12:47:00
是敵人還是朋友 風雲變色~
作者:
Tamama56 (袴田日å‘)
2017-10-20 12:53:00$$$$$$
作者:
chenyenpo (chenyenpo)
2017-10-20 12:54:00協會是全民的敵人,你體育署是它的朋友,所以體育署是全民的敵人!
作者: iwgpg1ghc (就是紅襪迷) 2017-10-20 12:57:00
沒林宗成那種朋友
作者: cash0221 (cash) 2017-10-20 12:57:00
朋友就不要收錢啊!
作者:
Yunk (橋)
2017-10-20 13:01:00會收錢不做事的朋友嗎?跟詐騙集團有九成像呢
作者:
CImbX (霸丸子)
2017-10-20 13:03:00的確不是敵人 是豬隊友
作者:
ponguy (●胖蓋●)
2017-10-20 13:08:00沒看內文看顏色不對的推文還真不少
作者: kixer2005 (可惡想__) 2017-10-20 13:19:00
署長是球迷的敵人
作者: spotmay (THE END ) 2017-10-20 13:27:00
署長在反串嗎?是想說協會是敵人不是朋友吧
作者:
golttt (John)
2017-10-20 13:27:00放屁
作者:
bhoward (豪仔)
2017-10-20 13:32:00鈔票才是朋友
作者:
NARUHOTO (人生就是不斷的渣化)
2017-10-20 13:34:00是很會扯後腿的朋友呢 たのしい!
作者:
Chia2323 (Chia2323)
2017-10-20 13:37:00署長我支持你 繼續做對的事
作者:
a4389181 (qqsone)
2017-10-20 13:47:00那你們會打招呼嗎
內文真的要看啦,標題超爛= =真正證明了,沒有永遠的朋友,只有永遠的利益。
作者: gtr3500 (垃圾桶的小確幸) 2017-10-20 14:04:00
噁心
作者:
sigit (只要用心..........)
2017-10-20 14:14:00滾
作者: cindy3589 (霎時心中一片空蕩蕩地) 2017-10-20 14:15:00
多少看標題噓的
作者: soumi520 (soumi) 2017-10-20 18:12:00
先禮後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