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職棒只有四隊,單場進場球迷平均天花板大概就8000人了,這種市場與規模,真的有
必要養一個月薪120萬球員?
球員錢賺多,反而開始約跑步,打老人球,養生慢跑,不撲騙守備率拿金手套,搞小團體
鬥外籍教練。。。
簡直是浪費錢。
既然球團都有心投入這麼多錢了。
為何不改用這120萬培養六個20萬月薪的潛力新秀?
以此類推,月薪300萬,可以養15個,這樣四隊都如此,就不用為了薪資總和,而老是補
不滿六十人的球團規模,補滿一二軍到七十人,讓更多人投入職棒競爭,說不定因此因為
投手群相對變多,幾年後連三洋投都不用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