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職/張正偉符合FA資格 聯盟下周公布正式名單
2017-11-03 16:57聯合報 記者婁靖平╱即時報導
中職總冠軍賽結束,依照聯盟規章規定,自由球員名單於總冠軍賽結束後3日內公告(不
含例假日),下周二就會有正式名單,但符合資格的球員行使權利的機會都不高。
名單公布後,符合資格的球員必須在7天內(不含例假日),以書面向球團表達行使的意
願;今年符合資格的球員多為老將,轉隊機率已不高,若有人行使權利,象徵意義大於實
質意義。
目前確定符合年資限定的球員有統一獅隊潘威倫、高國慶、林岳平、劉芙豪,富邦悍將隊
張建銘,Lamigo桃猿隊林智平、林英傑、黃浩然,中信兄弟隊陳江和、張正偉等人。
中職在2011年季後首度實行自由球員(FA)制度,年資從2003年起算,一軍登錄滿125天
算1年,年資滿9年即可行使權利,曾就讀大學滿4年者減為8年。
2011年效力興農牛隊的陽建福、兄弟象隊彭政閔率先提出行使自由球員權利,兄弟象周思
齊在2013年提出,隔年有義大犀牛隊張建銘,2015年Lamigo桃猿隊陳金鋒、林智勝及義大
犀牛隊鄭達鴻宣告自由球員,去年則有彭政閔二度提出,王勝偉也曾行使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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