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林智勝發聲明否認與史總不合 劉志威:尊重

作者: freeclouds (學習改變自己的心態)   2017-11-05 04:23:57
林智勝會發這聲明 基本上就是後面勞資爭議法律戰的準備前身了
所以應該是經紀公司已經內線得知 林智勝禮拜一可能會被處以解約的不利處理
基本上 林智勝就是否認有跟史耐德不合或不服指示的意思
除非平常中信兄弟球團就已經 把各項要求加入內部工作規則 並做好蒐證
否則在法律上 資方主觀的印象就想要終止勞動契約是不合法的
除了 其他犯桃花跟男女關係外 其實林智勝 跟中信的問題就是純粹的勞資問題
其實就跟最近正夯的 遠東航空空服員事件一樣 勞工 侵犯 "管理權"的時候
資方是否可以此為由 開除勞工
遠航的空服員組織工會 提倡爭取勞權 結果被資方認為是侵害管理權 被開除
根據爪領隊的講法 "林智勝不適應史耐德的管理 消極面對" 被稱不服從紀律
今天爭議關鍵就是 你到底有沒有 透過正當程序 制定相關內部規範管理
還是 老闆就是最大 不爽只要付你資遣費 就可以叫你滾
台灣人好像頗能認同 反正老闆愛怎麼玩你就玩 叫你滾就滾
林智勝假如是跟中信一年一約 你大可用成績戰力不符需求 叫他滾蛋
既然簽了複數年合約 就是要照契約處理 只是純粹的管理問題 要構成解約是不合法的
不過我猜 中職辜大概已經下定決心 反正有法律爭議 就讓法務去打
基本上 那1440萬 他應該也不是很在意 但經紀公司必須做好法律戰準備
於是有今天的聲明 其實可以看出雙方應該已經是陌路 最後準備開打法律戰
作者: t72312 (t7231)   2017-11-05 04:26:00
如果真的有喝酒或違規就死定了中信如果敢解約一定有證據站得住腳要知道的是空服員可沒有犯重大錯誤反正最糟結果就繼續冰中信認賠錢照給
作者: gn00604767   2017-11-05 04:28:00
同意你的講法,最糟的結果其實並不是冰著錢照給
作者: may0328 (阿達)   2017-11-05 04:28:00
要玩台灣法律辜辜應該也算是翹楚
作者: gn00604767   2017-11-05 04:29:00
而是解約,等著經紀公司走法律程序,等官司判決下來
作者: t72312 (t7231)   2017-11-05 04:29:00
空服員不給排班 公司薪水照給你想他會抗議嗎
作者: gn00604767   2017-11-05 04:30:00
天知道要幾年,2~3年是基本的,而在合約存續未明之下大師兄的棒球生涯基本上也告終了
作者: t72312 (t7231)   2017-11-05 04:31:00
球團本來就是以戰績考量 約走完戰力外也要申訴?
作者: swimming3 (胖皮)   2017-11-05 04:32:00
做偽證或掏空公司都沒有死了,喝酒就會死定了?!
作者: t72312 (t7231)   2017-11-05 04:32:00
發聲明什麼的我是不知道怎樣 就看證據跟約怎麼簽反正最糟就中信認賠殺出 禮拜一就知道了
作者: gn00604767   2017-11-05 04:34:00
你冰著要給他錢,等經紀公司走法律程序,輸贏未定一旦走上法律程序,基本上都是大師兄輸了因為連帶賠上的是他的棒球生涯
作者: steven211 (默)   2017-11-05 04:41:00
重金買回來 會因為只有喝酒就冰他?! 你會這樣做嗎?
作者: t72312 (t7231)   2017-11-05 04:43:00
會 中信老闆講得很清楚 就是紀律員工上班喝酒 你是老闆可以忍受嗎
作者: dsauqt (dsauqt)   2017-11-05 04:45:00
球團可以慢慢玩他穩輸的
作者: t72312 (t7231)   2017-11-05 04:45:00
很多東西都比錢重要巨人不也重金挖山口俊然後禁賽一年?
作者: dsauqt (dsauqt)   2017-11-05 04:48:00
我也覺得應該是有人收到消息了
作者: t72312 (t7231)   2017-11-05 04:49:00
球團敢這樣做一定是有所本 如果拿不出確切證據我就噴球團日職球員工會也有出來替山口俊講個兩句 但就沒然後了
作者: joice76x (Poker Face)   2017-11-05 06:30:00
就是有人這麼相信球團 球團放的屁都是香的一堆差勁的危機管理措施 也被捧成說是顧及球員管理的好就不會是這局面 到現在隊內溝通還是用聲明稿
作者: rei196 (棉花糖)   2017-11-05 06:42:00
笑死,032從過往到現在種種行為還有人護航才叫好笑一個自以為可以呼風喚雨的人,原本在lamigo時我還真以為紅中有問題,結果轉隊後事實証明有問題的人其實是他,當年在lamigo就這麼目中無人的人還有人要相信?呵呵難怪詐騙集團這麼多年都沒辦法消滅,因為隨便講講總能騙到人看看當年紅中被他霸凌卻仍風度十足尊重他,如今真的讓人看破032這個人水準,這種人消失在台灣棒壇啦!滾!
作者: DOBBS (掛網限定)   2017-11-05 06:56:00
王金勇話都說的那麼明白了,還有人會假裝沒聽見
作者: Adonisy (堂本瓜一)   2017-11-05 07:10:00
有錢人什麼錢都在意,沒有不在意這回事
作者: joice76x (Poker Face)   2017-11-05 07:12:00
是喔 原來你也是棒球圈內人 什麼消息都知道那可以說一下禮拜一爪爪會砍多少人嗎還是你也是耳聞 聽說 看板這麼久沒看過什麼具體證據
作者: HansLee (Try Try Try)   2017-11-05 07:15:00
萬一走法律那就是解約假處分也不必上場了 生涯中斷
作者: joice76x (Poker Face)   2017-11-05 07:15:00
看板這麼久 每個人都是聽說 耳聞 猜測沒看過真正的證據 單純鄉民自以為的腦補
作者: kevinsun0328 (我愛柴柴)   2017-11-05 07:17:00
很好啊,就上法院嘛~把一切都攤開來
作者: cth0204 (五倍祝福的~屎)   2017-11-05 07:27:00
撕破臉 就是買斷合約 叫你滾開 最簡單
作者: butywater (向前、向前、向前)   2017-11-05 07:30:00
說個笑話,做偽證、淘空的傢伙談道德與紀律
作者: PANDAKIMO   2017-11-05 07:35:00
所以老闆做不該做的 員工就可以做?還不準老闆說嘴?
作者: jackwelch (中二病別來)   2017-11-05 07:36:00
日本球員會是有去東京勞工局的類似單位要求調查的喔反觀中職球員工會,在這陣子的事件上不存在一樣
作者: chong17 (ken)   2017-11-05 07:52:00
經紀人要錢,球員要延續職業生涯,各取所需,不可能輕易低頭的,戰到底
作者: raypaul (小太陽^.^)   2017-11-05 07:53:00
這篇觀點合理
作者: chong17 (ken)   2017-11-05 07:56:00
要打完官司,也要好幾年,林智勝職業生涯也差不多要結束了,何況是跟大公司法務打
作者: Reynaerd (迷復)   2017-11-05 07:56:00
這篇有見的
作者: ubei (ubei)   2017-11-05 08:05:00
如果大師兄賽前或是球賽中還有喝酒,這構成能開除的條件了吧那間公司會容許員工喝酒上班還是上班中還喝酒的啦
作者: bowkong   2017-11-05 08:17:00
賽前賽後就算了,比賽中喝酒.....這還有人信喔,
作者: chong17 (ken)   2017-11-05 08:19:00
辜董:國外球員有邊喝酒邊打球的嗎!
作者: puppetired (128√e980) 看板:
所以才會勞資爭議~~~這我想過~~~~~~
作者: alcpeon911 (杯具)   2017-11-05 08:39:00
有啊 陪酒小姐上班不喝酒公司會懲處吧(誤)
作者: isosad5566 (我好難過5566)   2017-11-05 08:40:00
林32比賽中喝酒以為不可能喔,迷迷也把他想的太善良XD
作者: chong17 (ken)   2017-11-05 08:46:00
有喝酒多少會有味道,應該有人看不慣而跑去告密吧!這就是林智勝口中的有心人士。
作者: hijodedios36 (boyoung)   2017-11-05 09:28:00
慣老闆
作者: ShaoSiSi (SSS)   2017-11-05 09:38:00
如果走到法律的話 大師兄不可能玩得過中信法務的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7-11-05 09:41:00
以吳岱豪事件來看 不可能走到和球團上法庭你還拿的到錢當初就直接向老闆道歉 說不定還把你買斷合約
作者: marcohpsh (卡比羅西 )   2017-11-05 09:48:00
中信可以買斷或冷凍在二軍啊,沒有一定要解約
作者: yuran (米還有)   2017-11-05 09:49:00
竟然想跟偽證辜對抗 先幫大師兄QQ
作者: steven211 (默)   2017-11-05 09:55:00
快點去告死你辜老 別退縮 支持你打擊最惡老闆
作者: b54102 (可問江湖頂峰)   2017-11-05 10:02:00
解約+1 富邦在SBL都這樣搞了 中信沒道理不會 XD
作者: rsi6508   2017-11-05 10:09:00
不是買斷就是冰到合約完
作者: valentian (無聊)   2017-11-05 10:32:00
就算辜玩法律不夠頂級,還是海放球員十條街。要人有人、要錢有錢、要時間有時間,球員的籌碼只有球技和球迷,問題是,這次的球迷風向不在球員那邊
作者: resudi (我累了 真的累了~)   2017-11-05 10:45:00
認同這篇
作者: pkqooet (油口皆悲)   2017-11-05 10:57:00
推你這推論 有道理邏輯
作者: Joey0222 (范范)   2017-11-05 11:10:00
其實只要上法院,大師兄就已經輸了一大半了。法律程序曠日費時,不知道要搞今年;法律資源更是天差地遠。
作者: abobstar (Mr.噗噗)   2017-11-05 11:22:00
弄成這樣 今年約滿也球隊願意接觸了吧沒球隊
作者: kepf (被寵壞的貓奴)   2017-11-05 11:30:00
32走法院早全輸了…除被四隊封殺,一般公司也只能找低階,大不了辜冰他一年薪水照付
作者: rockiey (lovemiya)   2017-11-05 11:37:00
如果上班一定不能喝酒,那酒店小姐怎麼辦
作者: pasdina (pasdina)   2017-11-05 11:42:00
整篇亂寫 只有噓
作者: FrankChaung (~~~~)   2017-11-05 11:45:00
如果無法善了,林去爭取約走完冰二軍一年才是最有利,解約或上法院他就絕對全盤皆輸
作者: LoveCheer (太多)   2017-11-05 12:10:00
自由雲大大認真發文給推
作者: san122 (san)   2017-11-05 12:33:00
說辜玩法律不夠頂級的,那麼大弊案都能全身而退還回台了,中信金的法務不是白領薪水的我就不信球員和經紀公司有辦法鬥得過大財團法務而且反正法務的薪水辜辜本來就每月給,不用白不用但對球員來說,律師費可會是一大筆支出
作者: simon301 (仙草)   2017-11-05 12:48:00
球團有事沒是動這麼大咖球員幹嘛? 想都知道誰的毛
作者: cityhunter04 (無聊的乖小孩 )   2017-11-05 12:49:00
腦補真厲害...
作者: cooper43 (有功夫 無懦夫)   2017-11-05 13:17:00
整篇0分....只有腦補沒有是非
作者: njpbjp6 (N J)   2017-11-05 13:46:00
如果辜辜講的喝酒的人是他的話,基本上給任何人判林32都不會沒事,職棒球員比賽喝酒會正常?
作者: mimimoumou (skinny love)   2017-11-05 13:52:00
不認同,真的走法律林就不用打球了,時間會拉多長根本不知道,私下商量個雙方可以接受的條件,至少可以去別的地方打球
作者: chong17 (ken)   2017-11-05 17:20:00
辜打算追殺到底,連月薪120W也不想付,接下來走法律戰
作者: Derp (Heisenderp)   2017-11-05 19:06:00
長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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