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知道如果涉及打假球或簽賭就不用多說一定沒球打,可是這些球員是私德或紀律問題
這樣就
被默契掉,也對這些球員太殘酷了,球團是否有善盡保護責任或改過自新的機會,而不是
眼不見為淨直接砍掉,傷害到整個棒球跟職棒。
作者: encorej77107 2017-11-07 07:41:00
不要欺負小朋友 要盡告知義務 結婚後不能到處跑步喔
作者:
johnwu (就是醬)
2017-11-07 07:42:00已經放人生路了還想怎樣
作者:
a8330028 (比旺角還旺)
2017-11-07 07:43:00釋出已經是放人生路了 沒有職業起碼還有業餘能混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2017-11-07 07:43:00小萌蔣是歸球團管的嗎?
作者:
SlamKai (Calm Violence)
2017-11-07 07:48:00戰力考量 約滿不續約 給離隊同意 生路大開了阿
按這幾年的不當解雇的官司判決結果、一般企業確實不能隨便就解約、要證明員工確實不能適任、一般流程起碼要有書面通知員工說你的表現不佳、多久內要改善到什麼程度、不然就要解雇、時間到、員工沒改善再解約、若沒有這個程序、上法院通常是勞方贏面大、球員的這種特殊性質契約適不適用勞基法就不知道了~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7-11-07 07:52:00職棒球員不適用勞基法啊
作者: ramDisk (這是一條不歸路) 2017-11-07 07:52:00
約到不續約...給離隊同意書...
傷害職棒的是這些球員 球迷好不容易回來 有錢就亂搞
作者:
a175139 (TSO)
2017-11-07 08:00:00為什麼一堆人這麼愛發廢文
作者:
chong17 (ken)
2017-11-07 08:02:0050基:世上只有媽媽好,有媽的孩子像個寶
作者:
notea (QOO)
2017-11-07 08:02:00新聞有壓住就能搓湯圓 不過這次沒壓好
作者: baseball1388 (^&^) 2017-11-07 08:03:00
那集團任何員工也要比照辦理嗎
作者:
htk (該死的啞護)
2017-11-07 08:39:00最討厭那種把球員當三歲小孩的發言
作者: ptckimo (ptckimo) 2017-11-07 09:02:00
11f正解
作者:
Tako55 (德州章魚燒)
2017-11-07 09:06:00季中那封簡訊現在看來那是最後通牒 已經給過機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