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一下吧!陳健偉、鄭昌明等人是二審無罪定讞
陳健偉聲明
http://ottocat.pixnet.net/blog/post/10000496
見了曹就要砍掉,蔣的哥哥還直接就是涉睹的人,哥哥都不能見了
大師兄是阿公阿媽帶大的,多年沒見過母親,上次還他清白
薪水低時沒有涉案,薪水高時涉案,有可能嗎?
當初網路一路追殺的鄭昌明
多年以後,無罪了,還人一個公道了嗎?寧可錯殺一千嗎?
仔仔細細看週刊內容,其實是據傳聞和並無實據
週刊內容很明顯很明顯是來自「一個人」提供的而已
這麼用心良苦鄉民的智慧看不懂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