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看了09假球事件
每個涉案球員
不是不起訴
ex:曹錦輝(職權不起訴,但不起訴書認定他意圖放水)
就是緩起訴
ex:朱鴻森(緩起訴3年,200小時義務勞務)
其他被求刑的則是還在打官司
ex:陳致遠:起訴,求刑有期徒刑2年
被求刑的現在活蹦亂跳的
對球員來說就算收錢被發現很大機率連坐牢都不用
朱鴻森只繳交10萬塊不當所得
試問這樣的刑責有什麼嚇阻?
可能不被抓到
被抓到繳回的錢搞不好也不是全部
遇到沒道德的
這樣事件只會層出不窮
最後我想說
用心經營的lamigo,把票房衝高
大家開始以進場為樂
結果爆出這種事件
就算真的沒有黑黑
明年最好不會流失球迷
中職只有四隊,已經很難吸引人了
某些球員又不自愛
真的是對不起其他認真打球的球員